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为: 1、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天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绝对保护区;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院、学校、敬老院。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局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行政拘留。 小编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小贴士,拿走,不谢 1 烟花爆竹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去购买,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 2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禁止在繁华街道、室内、楼道、阳台及公共场所,在山林、有电的设施下和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严禁对人对物燃放。 3 明确点火部位,侧身点燃,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15分钟后再去处理。 4 周围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关好门窗,并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如发现有火情,及时拨打119。 5 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6 家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一是要不过多、长期;二是不许靠近火源;三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四是不要被雨淋,以免发生危险。 7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8 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开开心心过年 安安全全放鞭炮! (via天台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