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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所有天台人,注意啦!今年烟花爆竹禁放时间、禁放区域都调整啦!违规燃放鞭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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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0645|回复: 1
  • TAÿ
    高兴
    2017-10-7 15:01
  • ǩ: 232

    ǩ: 1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8-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为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及减少环境污染,2018年,天台县人民政府对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做了调整。
    今年准许燃放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四
    可燃放的范围为:全县范围
    限制燃放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廿八之前,正月十四之后
    限放区域为:
    东至:螺溪———始丰六桥———莪园村;
    南至:新104国道———新62省道(唐宋岗头红绿灯处);
    西至:下科山村(永昌路);
    北至:三茅溪、寒山路(新60省道城关段、含天都花园、秀水山庄)。
    有图有真相↓↓↓红线圈中部分为限制燃放区!
    61470008cd794c04a07f.jpg
    []: 网站编辑 发帖时在路边捡到 2 ,偷偷放进了口袋. ˰ / ˥
  • TAÿ
    高兴
    2017-10-7 15:01
  • ǩ: 232

    ǩ: 1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8-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为:
    1、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天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绝对保护区;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院、学校、敬老院。
    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局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行政拘留。
    小编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小贴士,拿走,不谢
    1
    烟花爆竹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去购买,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
    2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禁止在繁华街道、室内、楼道、阳台及公共场所,在山林、有电的设施下和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严禁对人对物燃放。
    3
    明确点火部位,侧身点燃,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15分钟后再去处理。
    4
    周围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关好门窗,并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如发现有火情,及时拨打119。
    5
    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6
    家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一是要不过多、长期;二是不许靠近火源;三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四是不要被雨淋,以免发生危险。
    7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8
    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开开心心过年
    安安全全放鞭炮!
    (via天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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