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1年时间,孔某因盗窃被抓12次,其中7次被行政拘留,1次被劳教,4次被判处有期徒刑。近日,他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天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 孔某,安徽省阜南县人,住天台县赤城街道临时棚,无业,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他不愿意找工作,一直靠偷鸡摸狗维持生计。今天偷超市门口的啤酒,明天盗电瓶车作废品变卖。 2017年8月16日,出狱还不到1个月的孔某,还是不思悔改,干起了老行当。凌晨,孔某窜至赤城街道东湖小区,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钻头将奚某银色绿驹牌电动车的锁撬开,偷偷开走。随后将电瓶和前后轮卖给过路收废品的人,将剩下的电瓶车车架和壳扔掉。8月17日和8月21日,他用同样的方法分别盗走和处理了陈甲和陈乙的电瓶车。天台县公安局在8月16日、8月17日、8月21日分别接到奚某、陈甲和陈乙的报案。通过监控录像截图进行辨认,确定犯罪嫌疑人认为男子为孔某。8月24日,县公安局将孔某抓获归案。经鉴定,3辆电瓶车共计价值3200元人民币。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我出去之后还要偷,反正我生了艾滋病”孔某在接受讯问时说道。对于盗窃他肆无忌惮,话语中抱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我们认为,像孔某这样的人,不仅仅要依靠法律手段对他的行为进行惩戒,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教育改造,通过社会帮助,使他重塑人格,建立生活信心。否则,等待他的还是一次又一次的班房,法律的惩治也失去了原先的意义。(via天台新闻网 郭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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