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30日,记者从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到,2018年度新农合缴费工作已开始,至12月25日下午5时结束。今年城乡医保年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980元,个人缴纳330元,11月起开始扣缴,所有缴费人员必须为天台农商银行代缴代扣签约人员,未签约人员将不会扣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新农合政策有所调整,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城乡医保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基金的征缴、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信息变更、退保登记、零星报销受理、中途参保等工作,方便老百姓在家门口办理相关事项,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为县外县级及县级以上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其中,还调整了中途补缴政策。补缴当年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补缴,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解决。补缴往年的必须补缴当年度人均总筹资额,不享受财政补助。 除此之外,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落户后90天内到新农合管理中心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窗口登记,当年度随户内成员享受待遇,户内成员未参加天台城乡医保的,新生儿按第一年参保享受待遇。新落户的参保对象,从落户之日起90天内补缴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其他补缴的,从缴费之日起90天后方可享受待遇。(via新闻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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