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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各地] 他可能是史上最倒霉悲催的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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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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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10-1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温岭有户人家欠了2.8万元
    几年不还
    气恼的债主从西安追来
    脱得只剩内裤
    直接钻进了人家被窝
    “要不到钱,我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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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图

        这户人家姓陈,在温岭新河经营一家快餐店。这个可怜又可笑的债主姓夏,今年50岁,西安人。事情还得从10多年前说起,当时老夏在温岭做食品生意,给陈家的快餐店供货。

       几年前,老夏觉得自己年岁渐渐大了,想回老家,于是收了这边的生意。一算,陈家还有2.8万元的货款。当时,老陈称自己手头紧,回头给老夏汇去。但一拖就是几年,打电话也不接了。为了这笔钱,老夏在新河和西安间来回了无数趟,但一直没要到。几天前,老夏又到了新河,熟门熟路的找到了老陈家。此时是傍晚6点多,正是快餐店最忙的时候,家中只有老陈的妻子阿兰。

       “老陈不在,你下次再来。”说着阿兰就要关门。这一举动,让老夏怒发冲冠,他一把抓住大门,直接进了屋。

       “既然你们不还钱,我就住你们家了。”说着,老夏不顾阿兰的阻拦,拎着行李就上了楼。洗了澡后,老夏直接钻进了二楼主卧室的被窝。一个女人家,拦又拦不住,和男人在床上拉拉扯扯,也不是个事儿,阿兰向新河派出所报了警。看到民警,老夏说道:“你们还管别人睡觉?这么爱管,他们欠我钱,你们好好管管!”民警耐心地跟他解释,“他们欠钱,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你现在不经人同意进入他人房屋,如果对方追究,公安机关是可以以私闯民宅来处罚你的。”

         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老夏也是吓了一跳,他向民警诉起了苦:“为了老陈这笔钱,我从西安到新河无数次,光路费都花了不少。这次过来,为了省钱,一路搭便车,路上还丢了身份证。又饥又渴又累,一时气不过才做了傻事。”鉴于老夏情有可原,阿兰也表示不追究,民警让老夏收拾好行李,先到派出所。因老夏丢失了身份证,民警为其开具证明,让他有地方可以入住。最后也告诫他,切不可为了要债做糊涂事,免得钱没要到,反而要受法律处罚。(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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