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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0个中学生欺凌强拿100元 天台小伙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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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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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9-26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岁天台小伙
    读初中时
    被社会青年敲诈过
    自己出社会后
    却有样学样
    向初中生敲诈了100元
    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狱

    杨小龙(化名)天台人,今年19岁。杨小龙不爱上学,勉勉强强读过初中,跟着父母在上海打工。

    因为家里母亲管得严,今年初,杨小龙辞职跑回天台,每天吃喝玩乐、很快就把积蓄用完了。想赚大钱,又不想卖力干活的杨小龙,想到自己读初中时,被社会青年敲诈过,觉得这样来钱既快又轻松,就叫了以前的小伙伴张兴(化名),一起到中学附近拦截初中生进行敲诈。

    “你身上有钱不,有钱快拿出来。”“如果不拿出来,我们搜身搜出来,后果就很严重了,我们要打你的。”杨小龙、张兴第一次索要到了十几元。之后,通过口头暴力威胁以及肢体殴打方式,陆续向10个学生硬要钱财,共计100元。最后,有学生家长报警,杨小龙、张兴被抓。

    日前,天台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杨小龙寻衅滋事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强拿硬要,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尽管杨小龙只拿了被害人100元,但其威胁被害人强拿钱财 多达10人,已经严重破坏了校园稳定,给在校学生造成心理不安,故被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张兴则因为是未成年人,另案处理。

    “在看守所里面日子很不好过,我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对,如果有机会,我会好好补偿自己犯的罪行”。庭审中,杨小龙非常后悔,表示认罪认罚,同时向10名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最后,天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杨小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via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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