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车过程中发现车辆着火,你会怎么做? 是马上弃车逃跑? 还是冷静地停车熄火,伺机灭火?
男子彭某在发现货车中的货物着火后,担心火势蔓延后会将自己的货车烧着,于是不顾天干物燥将着火的桌椅扔在了天台街头柱峰村山路附近一个拐弯处的山脚下自己离开了。从而导致山壁上的茅草、山树等植物着火,过火面积达到1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彭某被天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8月11日,街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桐街线柱峰村附近的山林着火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在路上,民警发现了一辆车斗还在着火并行驶着的货车,于是立即将该车拦下,并帮助驾驶员彭某扑灭了车斗上的火。
根据询问,彭某承认是自己没有妥善处理着火的桌椅导致山体起火,随即,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将彭某带至街头派出所展开调查,一路向起火地赶去。
在线柱峰村山路附近一个拐弯处的山脚下,民警发现明火已经被赶来的龙溪乡义务消防队扑灭,旁边的茅草和树木已经被烧成了黑黑的一片,附近还散落着被烧黑了的不锈钢盆、木质方桌、凳子以及烧的只剩下一个不锈钢架子的圆凳。
据调查,彭某今年53岁,安徽人,平时开着浙B的灰色小货车到天台各个村镇贩卖桌椅、不锈钢脸盆、碗碟等物品。为了防止磕碰,桌椅都用布和海绵包着,碗碟也用稻草垫着,上面还盖着不锈钢脸盆。当天上午,彭某像往常一样去村里贩卖物品,在途经街头街线柱峰村附近一个转弯处时,发现车斗着火。
彭某担心火势蔓延将自己的货车烧着,于是将着火的桌椅扔在了路边,并调转车头准备去黄水村扑灭自己车斗上的火。没想到随手扔掉的桌椅会引发山体着火,彭某后悔不已。(via天台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