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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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利益驱使,天台人周某购买电瓶、变压器等工具,自制电鱼器具深夜到始丰溪天台城区禁渔区捕鱼,再将鱼出售获利。1月18日,经天台警方侦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周某被移送起诉。
2016年11月12日凌晨3时许,天台县水利水电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始丰溪城区段有人使用电瓶在捕鱼。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分组对始丰溪天台城区段展开排查。一组人员在始丰二桥附近发现有一名男子撑着泡沫筏,使用电瓶等工具在溪里电鱼。另一组人员发现在始丰溪城区落雁公园的大堤下停着一辆三轮电动车,车上放有鞋子、塑料桶等物品。据此分析,这些物品为电鱼人员所有。
一个小时后,电鱼男子撑着泡沫筏靠岸,工作人员将该人控制住,当场查扣非法捕到的鲫鱼、黄刺鱼、小溪鱼等鱼类1.5公斤左右。
据调查,电鱼男子周某今年50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据其交代,自去年10月中旬开始,他使用电瓶在始丰溪连续电鱼一个月。一周后,天台水利水电部门将该案移送天台警方。
经警方调查,周某平时没有固定收入,为赚钱购买了电瓶、变压器、电线等工具,自制了电鱼器具,趁夜深人静时到始丰溪里去捕鱼,每天有上百元收入。天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介绍,由于周某是在禁渔区非法实施电捕作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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