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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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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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有效解决城区车乱开乱停、人乱走乱闯等交通乱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执勤执法力度,全面加强中心城区主干道、各进城口及交通乱(堵)点等重要道路和部门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人行横道停车;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通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上下乘客,出租车随意停车揽客等;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尤其是电瓶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林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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