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3-12-18 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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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票贿选 丈夫取消资格被通报
弄虚作假 妻子再次当选成民愤
天台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原村委主任、党员丁华强为了当选续任,利用超市卡和香烟拉票贿选,被县有关部门查处,2013年12月10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在全县通报。因按有关规定,其家人不能具备候选人资格并当选无效,夫妻俩针对这一规定,于同年12月13日办理了假离婚手续,又以妻齐会芬名义继续拉票贿选。导致12月16日上午首轮选举失败,他俩就要求将齐会芬列为二轮候选人。为此,村民们来到街道办事处求告,有关领导明确答复不将齐会芬列为二轮候选人。然而他们还是不顾村民的强烈反对,确定齐会芬为二轮候选人,在二轮选举的前夜,即12月24日夜里,街道有关领导组织与选举毫不搭界的县旧城委干部和其他村的县人大代表来到该村,利用软硬兼施拉票,到天亮街道主要领导还公开打电话给有些村民拉票,12月25日上午,用印有齐会芬候选人的选票选举,使她勉强当选。此事引起村民们的强烈反响,他们深感被欺骗及作弄,痛恨所见所闻的严重腐败。纷纷要求县里认定她当选无效,但一次次求告如石沉大海,现求助社会各界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最后附上丁华强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报:
关于丁华强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报
关于丁华强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
通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12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调查组,会同县公安局、赤城街道党工委迅速查处了赤城街道螺溪村党员丁华强违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赤城街道螺溪村党员丁华强分别于12月6日晚上、12月7日下午,送给该村村民丁某某5张面值200元超市购物卡、胡某某3张面值200元超市购物卡,要求他们在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中给予支持。
丁华强身为中共党员,无视党纪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赤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丁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螺溪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取消其村委会主任自荐人资格。
对丁华强贿选案件的快速查处,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整肃选风选纪的坚强决心。希望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从这起贿选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严肃选风选纪。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正风肃纪组将继续保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贿选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绝不手软,为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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