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摈弃抗震救灾中那些不和谐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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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4-4-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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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4-2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四川省雅安市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国人精诚团结,自发献出爱心,成为又一堂生动的公民教育课。但是,在爱心涌动之中,却有一些不和谐的爱心让人纠结。爱心应该是感同身受的换位思考,应该是发自内心的怜悯,应该纯洁无暇,在抗震救灾中,应该摈弃那些不和谐的爱心。  
      媒体报道说,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某省高速收费处时,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在车队出示慈善总会的救灾证明后,高速公路方面依然坚持“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人命大于天,救灾时间比黄金还宝贵,一直强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我们,为何这时却如此古板地让人心寒?  
      地震发生之后,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很及时,网上的捐款排行榜来的更及时,第一名:邵逸夫爵士夫妇,1亿港币;第二名:三星,6000万人民币;第三名:苹果,5000万+全新设备给学校……捐献的是爱心,不是钱的多少,在乎的是捐款能不能迅速高效地用于救灾事业,而不是排行榜,我们何必将神圣的爱心至于排名的功利之中,何必制造一个逼捐索捐的无形压力? 
     一高校组织爱心捐赠,却明确表示“仅限现金,不接受其它捐赠物品”,并表示要公布教职工和校内各单位捐赠数目。于是,各单位领导被迫带头捐出“巨额”爱心,底层教职工更是怨声载道,网络议论说“已有多家快递公司愿免费运救灾物资,为何爱心只能是钱呢”、“这哪里是爱心捐赠,明明是变换形式的摊派”。学校处处事事皆育人,这样的爱心捐赠又会给成长中的学生心灵怎样的暗示和导向?  
       有几个大学生,开私家车啥也没带,却强行占据道路资源入灾区,而志愿工作不过帮助发了一会水,就又忙着回学校了。还有志愿者毫无准备进入灾区,呆了两天就走了,一路还感慨“这两天,有人给提供食品,有人给搭车,有人给当向导,有人提供住宿……”爱心需要的是理性,前提是不要添乱,这种风尘仆仆背后的爱心,确实应该好好反省一下“究竟是谁‘志愿’谁呢?”的问题。 
     更有甚者,居然有人以伤者家属的名义公布存在诈骗嫌疑的手机号码,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有的甚至直接公布账号接受捐款。虚假的求助信息,除了占据宝贵的救灾资源,还引起舆论误导。可恶的骗子,居然在消费人们爱心的时候还想大发国难财。对这些虚假信息的散布者、借灾难的诈骗者,已经不能用理性对他们进行呼吁了,必须用法律来侍候。 
     爱心应该纯洁,纯洁的爱心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绑架逼迫的爱心应该禁止,利用爱心散布谣言和诈骗的违法行为应该严惩。我国已经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但这些不和谐的爱心,并不是这次新出现的问题,而是在重复过去的故事,而我们在既有法律里却还找不到相关规定。为了摈弃抗震救灾中那些不和谐的爱心,很有必要在灾后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
    大难兴邦,一次次灾难的洗礼,让我们更加理性成熟负责任。自发的心灵洗礼,必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代价,善于总结、善于反思、善于改进,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善于运用法律来规制和引导,是让国人加速理性成熟负责最好办法。否则,“大难兴邦”就只能是一句停留在口头的自我安慰。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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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4-24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现在的骗子,丧尽天良。

    也有一些不成熟的人们,做事也确实欠考虑。
    [发帖际遇]: 水水 乐于助人,奖励 5 .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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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29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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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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