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天台县着力补上旅游产业发展“短板”

[复制链接]
查看: 1655|回复: 0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0-7 15:01
  • 签到天数: 2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9-2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投资10亿元的天台山旅游集散中心开工徐霞客在他的游记开篇之作中描绘了一个神奇秀丽的浙江天台山,400年过去了,58万天台人民没有忘记这位钟情天台山水的“游圣”。一个以“霞客”命名的宽阔广场,正从规划图上走进工地, 最快后年将与广大游客见面。

    9月25日,笔者在天台县标志性景点——赤城山的脚下,踏着徐霞客当年游天台的足迹,见证了包括霞客广场、游客中心区、和合商业街等项目的启动。

    当天上午,天台山旅游集散中心开工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作为天台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关键性项目,这一全省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吸引了各方的关注。业内人士认为:天台山这个老牌景区的发展春天已经来到了!

    该项目总用地9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建设周期为3年。设计包括游人中心、文化特色街、生态停车场、演艺中心、文化主题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能同时容纳游客2万人。这个融“旅游服务、风景游赏、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建成后,将为游客提供旅游交通换乘、宣传咨询、景点售票、商品销售等全方位的旅游服务。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每年来天台的游客数以百万计,但留客难的矛盾,一直是天台旅游业头痛的问题。这当中固然有景点分散的因素,更多的是“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不齐全、不配套留下的弊端,以至于天台旅游业出现了“游在天台、住在新昌”、“只有白天、没有晚上”的怪现象。多年来,天台县有识人士一直致力于推动游客集散中心的建设,以期补上旅游产业发展的“短板”。

    天台县委书记李志坚认为,天台最大优势是山水优势、生态优势、人文优势,归根到底就是旅游的优势。要推动天台“十二五”跨越发展,关键在旅游、长远看旅游、最终靠旅游。他指出,天台的旅游,不能再盯着景区的一亩三分地,必须跳出景区看景区,树立“大旅游”理念、采取“大统筹”手法、打造“大产业”格局,从更高的起点、用更大的气魄去谋划、去提升、去发展。

    为此,该县在“产业强县”战略中明确提出以“旅游为本”,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战略性主导产业。去年以来,该县积极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在“小县大城”规划中把旅游作为主导产业来布局,全力争取将天台山旅游休闲集聚区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盘子。

    “天台旅游要实现跨越发展,集散中心项目是第一仗。”县委常委、旅游委书记余昌杰表示。他告诉笔者,在大干二季度、突破三季度的建设热潮中,旅游系统干部职工为啃下这块硬骨头,以突破万难的决心和超常规的发展思路,日以继夜开展工作,苦干、实干,加巧干。自4月下旬确定选址以来,短短五个月时间内,他们完成了集散中心的规划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融资3个亿,并达成7亿元的贷款意向。从6月份开始实质性征迁工作至今,已完成775亩征地协议的签订,丈量土地600多亩,并完成近1700穴坟墓的迁移安置。

    为打造百年精品工程,该县特邀中科院院士齐康教授亲自设计“游人中心”建筑,并委托省规划设计院围绕唐诗之路、隐逸寒山、佛宗道源、霞客首游、和合文化等5条文化主线精心设计景观,努力打造景观特色鲜明、浓缩本地文化的天台山门户。项目建成使用后,将极大的完善天台旅游综合服务功能,丰满天台山旅游目的地形象。

    据了解,当天开工的是集散中心一期启动区块,占地140亩,包括生态停车场、文化特色街和道路3个部分。开工仪式结束后,大批的挖掘机、铲车、工程车迅速投入了建设。

    此外,天台山琼台仙谷景区二期工程“桃源仙景”也于当天举行了开工仪式,该项目以原生态开发为主,计划3年完成。(徐平、鲁飞舟、张欣欣、杨柳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