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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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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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4-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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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张某和妇女丁某系同居关系。从2009年5月起,张某承租了南开区某小区内的两处房屋,分别用于居住及多次容留妇女进行卖淫活动。丁某在和张某共同居住期间,也用网络QQ聊天及手机联络等方法,招揽、接待男女到所租房屋内进行性交易。2010年5月22日,民警在检查时,当场抓获卖淫妇女4人,嫖娼男子5人。案发后,张某和丁某逃逸。警方经侦查,于2011年8月将二人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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