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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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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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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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大队对该案的现场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访问,并对被害人孙某某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高敏”的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在调查中发现,该人经常在营口地区活动。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姜伟带队立即赶赴营口鲅鱼圈对该人进行抓捕,经过24小时的侦查,在营口鲅鱼圈渔某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某抓获。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女,1990年1月10日,户籍地吉林省梅河口市牛心顶镇河东村四组)交代于2010年9月在营口与吴某某(男,31岁,内蒙古人)结识后开始进行盗窃活动,后又实施麻醉抢劫。从2010年至今,先后流窜于沈阳、大连、鞍山、营口等地,以网上或练歌房诱骗被害人为手段,盗窃、麻醉抢劫作案9起,盗抢笔记本电脑、手表、手机、金首饰及现金等,合计20余万元。并用赃款买了一辆老款别克轿车(6.7万元),其对3月4日在苏家屯某酒店麻醉抢劫被害人孙某某一案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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