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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台县“劳动者之光”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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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天台县“劳动者之光”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总工会、基层工会:
    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展示劳动者风采,唱响“劳动伟大、劳动光荣”的主旋律,特举办“劳动者之光”职工摄影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天台的主题,进一步加大对县十三届一次党代会提出“小县大城”的的宣传力度,讴歌天台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和工运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我县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投身改革、生产生活的火热场面,展现学雷锋、做雷锋和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反映我县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县总工会 县新闻传媒中心 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县工人文化宫  

三、内容要求

1、反映我县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建设和谐天台的整体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学雷锋、做雷锋,弘扬雷锋精神中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展示劳动者的风采和职工队伍新形象的内容,突出 “企业发展”、“职工进步”、“社会和谐”的主题;
    2、围绕工会组建、职工维权、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困难帮扶、文化建设、职工之家建设等工会工作的主题;

3、参赛作品内容力求贴近职工群众、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基层工作实际。作品内容要求不能太抽象虚拟。

四、参赛对象及具体规则

1、参赛对象为在本县工作的各行业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可以工会为单位参赛,也可以职工本人身份报送作品。
    2、参评作品尺寸要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7英寸(不得装裱),背后标贴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箱),参赛作品可送单幅照或组照,组照每组4——8张以内。
    3、彩色、黑白、反转及数码照片不限,不收特技合成、拼贴、电脑处理等照片,如在参赛作品中发现上述照片以及剽窃他人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和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本人承担。

6、截稿日期: 2012年4月15日,以到达邮戳为准。

7、寄送地址: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寄送时请妥善做好照片的保护,以免折叠,信封左上角注上“摄影比赛”字样)。联系人:卢晓华;电话:13819633722(633722)

      五、作品评选

1、2012年4月中下旬,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本次摄影比赛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本次比赛结果将在天台报公布,并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展出。评奖后及时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作者,对获奖的作品进行现场颁奖。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天 台 县 总 工 会  

                              天台县新闻传媒中心   

                              天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2月18日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24-5-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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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3-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奖金还蛮多格,网友们都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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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1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总工会的吗?要是的,我就认识你。{: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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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24-5-1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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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3-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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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10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树 发表于 2012-3-10 11:37
    楼主是摄影师

    哦,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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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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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0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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