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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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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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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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客陈某称,他在“天上人间”消费时认识了化名为“孙阅庭”的孙立霞,并互留电话,其后他再到“天上人间”时,均通过孙订房间、安排陪侍小姐。2009年11月,他请朋友到“天上人间”唱歌,结账离开时,找到孙立霞说,想把陪侍小姐带走,对方也明白是让该女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双方谈好价格是3000元。陈某与这名22岁的女子王某发生性关系后,给了王某3000元,王某将其中的1000元作为提成给了孙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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