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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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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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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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现年36岁,因无一技之长且家庭贫困,至今仍未婚娶。他于19日下午守候在本村一名11岁幼女的放学路上,将其拦截后,强行拉至附近的树丛里实施奸淫。为堵口,给了女孩5角钱。经进一步审讯,唐某还供认了曾于2009年底、2010年初、2011年2月先后三次对同一受害人强奸的犯罪事实。目前,唐某已被紫阳警方依法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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