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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醉酒后被朋友强奸 收1万元改称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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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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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1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林17岁女孩醉酒后被朋友强奸,案发后报警,可在拿到施暴人家属给的1万余元后,竟向警方及公诉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谎称自愿发生性关系,被办案民警识破。记者昨天获悉,本来是受害人的李某却因包庇罪,被城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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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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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去年8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在城阳打工的吉林17岁女孩李某,认识了同在城阳打工的黑龙江男青年韩某。一天晚上,韩
    某、李某及几个朋友在城阳一起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很多酒。饭后,一伙人又去练歌房唱歌,又喝了很多酒,一直到凌晨时分,醉酒后的李某跟韩某回了暂住处,躺在客厅沙发上熟睡过去。醒来后,李某发现,韩某正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当时,李某用手推开韩某,并称要告他,韩某这才作罢。事后,李某到城阳公安机关报警,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将韩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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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发后,韩某的亲属找到李某,期间,给了她1万余元作为赔偿,希望她对韩某“从轻发落”。警方正在对案件调查过程中,李某找到警方及公诉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谎称自己自愿与韩某发生性关系,要求撤销对韩某的指控。可李某没有想到的是,此时韩某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一系列证据面前,李某不得不交代了收受韩某亲属钱财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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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法院审理,韩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对于李某要求对他从轻处罚,法院酌情予以采纳,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对于李某一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李某明知犯罪而作假证予以包庇,行为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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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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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到李某犯罪时年仅17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办案法官说,本来是受害人的李某却因收受钱财后包庇罪犯,也遭受牢狱之灾,为自己的不懂法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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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是不是在公安处值班的,信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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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孩你怎么这么不珍惜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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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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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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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6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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