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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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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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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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提供的这两张借条,落款日期分别是2009年3月19日和2009年3月28日,第一张的借款金额为55万元,第二张为110万元,承诺两年内还清,落款上签有阿健的名字。
那么,阿娟是如何以“感情逼迫”的方式让阿健写下借条的呢?阿健说,写借条之前的一天晚上,他和阿娟在看电视,阿娟一直问他 “你爱不爱我”,问了好几遍,在这种情形下,阿健就“顺势”回答了“我爱你”,随后阿娟又立马说,如果爱她就给她写借条来证明。随后,阿健才写下了这两张借条。
阿健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些照片来证明二人的情人关系,照片上,两人看起来比较亲密,阿健说照片是两人一起外出旅游的时候拍的,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感情挺好。写下借条后的几天,阿娟还有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拿回借条,他让阿娟把借条撕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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