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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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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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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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周玲红与刘清两人通过网络相互认识,经过几个月的交流,两人关系从开始的相互陌生到后互为信任的好朋友。去年5月中旬到8月某,刘清身上无钱可花,想到了和自己交情很深的网友,便告知周玲红自己钱包被朋友偷了,家里又急需要用钱,想要周玲红借钱帮忙救急,刘清多次通过电话或是网络视频向周玲红提出借款要求,周玲红看在双方关系很好的网友份上,先后在九次通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汇款共计人民币52450元给刘清,用去汇款手续费计人民币317.5元。借款过后,刘清经周玲红通过电话和网络催款后虽多次承诺尽快还款,但始终未还欠款,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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