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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先后谋杀三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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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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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1983年,对同居女友行凶致其死亡,被判死刑,缓刑2年;

    ■ 1995年,保外就医期间杀害同居女友未遂,被判有期徒刑16年;

    ■ 2010年,因分手还钱问题杀害同居女友汪某,被判死刑。

    三次恋爱,两名女友被掐死、一名被害未遂:在杀害第一任女友被判处死缓2年后,林夏富在保外就医时杀害第二任女友未遂;去年,他又因纠纷杀死第三任同居女友。昨天,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夏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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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55岁的林夏富是上海人,初中文化,家住老城厢,曾在一家医院当保洁工。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林夏富去年犯案前还有过两次伤害女友的前科:1983年,因对同居女友行凶致其死亡,他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987年11月,林夏富保外就医。但保外就医的1995年,他又因杀害同居女友未遂,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8月20日,他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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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55岁的林夏富是上海人,初中文化,家住老城厢,曾在一家医院当保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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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林夏富去年犯案前还有过两次伤害女友的前科:1983年,因对同居女友行凶致其死亡,他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987年11月,林夏富保外就医。但保外就医的1995年,他又因杀害同居女友未遂,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6年8月20日,他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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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两进宫的林夏富并没有选择正常的生活。林夏富说,他于2009年4月结识了本市离异女子汪某,5月起为其在自己家附近租房,并共同生活。

      林夏富说,去年1月,他发现汪某有了新男友,且经常不归,偶尔回来只是向其要钱或取生活用品。8月7日,汪某来电说,第二天回来取东西,让他在借住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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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次日下午4时许,两人在借住地见面后,林夏富要求汪某归还2万余元,随即发生争吵,他一气之下揪住汪某,掐住她的脖子致其死亡。之后,他把汪某尸体放在床上后离开。因怕尸体腐臭,林夏富还开了空调制冷。

      林夏富说:“我本来想自杀的,但想到还欠好友1000多元,就想在8月15日领好工资后再自杀。8月10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弟弟,他劝我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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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8月11日凌晨,林夏富在弟弟的陪同下,向黄浦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当天,警方在林夏富借住处的床上,发现一具身穿黑色短袖衬衫、灰黑两色三角裤的女尸。经法医尸检鉴定,死者汪某生前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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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诉讼中,被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林夏富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无力赔偿。

      林夏富的辩护人提出,林夏富有自首情节,又是盲人,请求法院对他减轻处罚。法院查明,林夏富为二级盲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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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认为,林夏富采用扼颈方式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他虽然是二级盲残,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其对犯罪行为的判断和控制能力。尽管他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前科和人身危害性,可不予从轻处罚。

      同时,林夏富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理应赔偿,判决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害人女儿生活费等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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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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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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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天台县尾号0073的交警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指使个胖子协警拦我的电动车,说话像狗吠,又没出示有效证件就问我拿购车发票…试问谁会带这些呢?!这帮畜生在老百姓电动车被偷的时候又没本事破案还要带这些在车上,万一又被偷了难道就便宜小偷吗?!试问我们中国现在难道就被这群披着制服的白眼狼横行了吗?!大家帮忙披露这群杂碎的恶行!还百姓公道和民生!
    打开后备箱看到桔子就想抢,不给吃就诬蔑百姓是小偷,打个电话拿资料就抢电话,这简直就是土匪、恶霸、强盗、反动派!
    百姓的民生何在?!电动车被偷就找不回来破不了案,难道我们纳税人养的就是这群只会扰民的白眼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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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台没讲理个地方  发表于 2011-11-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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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时工干这种事情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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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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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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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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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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