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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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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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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1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问:民间借贷是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对于高利贷我国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答: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

      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问:如何界定高利贷行为?对于畸高利率我国如何处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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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

      问: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政府对民间借贷如何规范和管理?

      答: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

      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予以严厉打击。

      下一步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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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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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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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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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则新闻震惊了我的大脑,“高利贷”合法化了。

        最近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央行某负责人,央行负责人用“民间借贷”这一文明称呼代替“高利贷”,解释说“民间借贷”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不同,有的不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有的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利滚利”象“驴打滚”似的,常常逼的借债人坑家破产。有钱人敢借给你,自然不怕你不还,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运用法律讨还公道,所以你对他的“合法权益”保护不保护对他没有任何价值。这就比如杨白劳借了黄世仁的钱还不起,黄世仁一辈子也不会想到拿起法律武器起诉杨白劳,他想到的是不还高利贷,就拿喜儿顶帐。

        民间放贷的,多有黑社会背景,据我了解的,在大的赌场,就常伴随着所谓“民间放贷”行为。你不是输了钱了嘛?别怕,有接着你的,想借多少有多少,只要你还得起利滚利的高利贷。在赌场放贷的人,还真不怕你不还,也不怕你还不起,动不动就以“卸”个胳膊“卸”个腿威胁你恐吓你,你不怕,家长还怕呢,三亲六顾还怕呢,最终的结果,不得不乖乖就范。

        旧社会的有钱人,放高利贷是获暴利的一种形式,地主也好,资本家也罢,都常有这种行为。我们看电影,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等恶霸地主,都是通过放高利贷逼得穷人家破人亡。我们中国人的优良传统,是互帮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所以民间的资金流动方式一般体现在“借”上。并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传世。《弟子规》上也有“借人钱,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的“三家经”警世后人,如今市场经济了,借钱给点利息也无可厚非,但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甚至更多,岂不是纵容旧社会黑恶行为复辟?

        能放贷的人,有资本放贷的人,都是些什么人?我们知道,改革开放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大多带有原罪的,换句话说,挣来的钱都是带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样的钱用来放贷,怎不让人想起旧社会的黑暗?国家不想法给人们贷款提借便利,却放开“高利贷”市场,让我等“愚昧”之人,怎么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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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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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边有个人借了几十万高利贷,交的利息都差不多有借的本金多了,现在没钱还,那些高利贷就找人把他砍成重伤,那些高利贷反而一点关系都没有所里有人还说;还不起你还借,一点都没有追究那些人砍人的刑事责任,法律应该要制裁那些放高利贷的差不多,要让那些放高利贷的,钱借的出去没法要回来,发现有私放高利贷的抓住了钱就充公或者判刑就照高利贷放的利息(万/天30块,万/天50块,万/天200块),从高低判处刑罚的轻重罚款重重的罚他们放出去30万50万200万的照他们所放的金额十倍罚这样或许杜绝放高利贷的泛滥,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有这么多高利贷滋生出来我们的社会的和谐很难稳定的,希望有关部门去管管特别是乐清市虹桥镇,遍地的高利贷商行,那些挂羊头买狗肉的,名字是某某商行其实虹桥的商行都是高利贷,是不是现在法律允许高利贷可以领证开店放高利贷的,上个月听说查高利贷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 ,有高利贷存在社会的刑事案件和其它案件也会增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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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6-12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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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1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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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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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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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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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银行是一分利啊,这样可以说社会上可以借4分利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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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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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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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7-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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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1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子嘛瓦 一呆诺,八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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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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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2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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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2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X的标题有偏袒的嫌疑啊

    是民间借贷合法化

    你不合法他也存在,还不如让他合法,方便管理,也能监督风险!
    切实维护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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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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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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