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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并对受害人割喉案凶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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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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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3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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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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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合肥“割喉案”凶手鲍飞28日被执行死刑。凶犯犯有抢劫罪、强奸罪和盗窃罪,并用刀割破女受害人喉咙,犯罪手法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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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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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鲍飞现年26岁,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9年4月刑满释放。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期间,鲍飞先后在上海市、合肥市等地单独或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他人财物5起,劫取财物价值2万多元,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在抢劫后又强奸两名女被害人,致其中一人重伤,并用刀割破女被害人喉咙。犯罪手法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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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5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合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鲍飞犯抢劫、强奸、盗窃罪,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两名受害人经济损失15万余元。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凶犯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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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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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30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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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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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3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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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3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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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3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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