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车主扶老太判赔10万 法院称其行车致惊慌

  [复制链接]
查看: 674|回复: 7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29 23:22
  •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云鹤自己绘制的模拟现场图,蓝色代表汽车位置,红色代表王老太横行马路的轨迹。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 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 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

    e392d1446512cab6ff637c4d59e8cf81.jpg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2-9-11 15:31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8-1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撞倒人,还要赔偿人民币,什么王法;还不如当场走掉,让老太太该干嘛干嘛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会不会有更多的老太太去穿越马路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2-10-2 03:38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8-19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硬皮鲨 于 2011-8-19 18:08 编辑

    以后大家放鞭炮时多想想  也许有人会因为你的鞭炮声惊吓赖倒
    开车的不要随便按喇  也许有人因为你的喇叭声或赖倒
    打喷嚏前先看看周围有没有人  也许有人会在你的喷嚏声后倒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9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9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 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2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问题在于人民币,谈到人民币,人的眼睛都会发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真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