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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顺利进行及旅游日前后三天旅游活动的平安有序,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对我县各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实行临时管制,所有车辆、行人必须严格按照交警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和禁令牌、导向牌有序通行或停放,自觉服从交警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赤景区
1.实行单向通行,即所有车辆从小北门三角坦方向进入国清景区,沿国赤环线经赤城宾馆从飞霞路驶出。5月19日禁止一切车辆(除公交车和有交警通行证车辆外)进入国赤景区。
2.机动车辆及电动车停放在寒山路北侧管制的车道内及周边停车场。
二、琼台景区
1.车辆统一停放在下入口各停车场,游客一律从下入口进,到上入口由旅游车及公交车接回下入口。
2.旅游车及指定接送的公交车凭交警发放的《车辆通行证》驶往上入口接回游客。
三、石梁、华顶景区
1.禁止小型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驶入新、老天北线,一律停放在西演茅停车场及寒山路周边停车场,乘公交车进入景区。
四、天湖景区
1.实行单向通行,即所有车辆从玉湖街村进,前山方向出。
2.所有车辆按交警指定的停车处停放。
五、龙穿峡景区
1.所有车辆依序停放在白鹤车站附近路边靠边停车,游客换乘指定接送的中巴车,到达景区。
2.每天下午16时30分,中巴车停止接送游客进入景区。
六、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妨碍交警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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