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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天台湖滨花园房屋面积缩水,68户业主受坑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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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30日(元旦前夕),浙江明天房地产公司的湖滨花园楼盘开始交付房屋,68户业主购买的94.14平米小户型商品房在交房现场出现面积大幅度缩水,每套面积从合同上的94.14平米减少为90.18平米,每套面积减少将近4平米,面积误差率达4.2%。消费者结成群体与该公司交涉,要求给与相应赔偿和解释,而该公司却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态度强横无礼,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br /><br />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还消费者一个公道。<br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开发商太无耻了,合同上注明了多少个平方,也写了多少钱一个平方,现在面积小了,就说是按套来卖的,不是按平方计算的,如果真的是按套卖的话,价格也是这样的话,大家为什么要买小套的,个个都去抢大套的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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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摆明了就是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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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br />  一定要掌握验房基本知识<br />  关注收房,对开发商是一种压力<br />  同时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力量<br />  不过不要找天台的,小心被河蟹<br />  支持楼主维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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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 />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br />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br />牢记:<br />套内墙体中的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说,购房者只拥有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产权。<br />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仅是安装防盗网的不能按封闭式阳台计算面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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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公司却拒绝承担相关责任,态度强横无礼,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br />部分开发商之所以会态度强横无礼,就是因为背后有政府在撑腰,错了,是部分政府官员在撑腰<br /><br />政治与经济联系太紧密<br />                  _____中国特色之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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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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