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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http://www.financeun.com/ 2009年05月23日 08:31 来源:东方早报<br/> 麦校勋的赖账骗局未能得逞,法院最终判麦校勋的方达集团偿还中行欠款及利息8681.37万元。<br/><br/> ST方源(600656)重组华源制药,重组方勋达投资的关联公司方达集团承诺:“在8月31日(指2007年8月31日)如期拍卖且方达集团成为成功竞拍方的前提下,我公司承诺保全各债权银行的涉贷金额本金,并逐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br/><br/> 这样一份粗劣的承诺函,居然蒙骗了华源集团以及各大债权银行。随着理财一周报记者的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br/><br/>粗劣承诺函设局?<br/><br/> 华源制药的重组源于2007年。<br/><br/> 华源制药2007年年报披露: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源生命公司”,系华源制药的第一大股东)于2007年6月14日与方达集团签署了关于重组华源制药公司的《合作意向书》,华源生命公司拟将持有的华源制药公司41.09%股份转让给方达集团或其关联方。<br/><br/> 2007年8月28日,方达集团向华源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及华源制药公司涉及的各家债权银行出具了一份“关于银行债权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鉴于华源制药公司的经营情况自2006年起已经严重恶化,目前净资产为负3.5亿元,华源生命公司拟以拍卖所持有的华源制药公司股权的方式,为华源制药公司寻找新的重组方。华源生命公司“所持有的华源制药(即华源制药公司)的股权将于8月31日拍卖,我公司亦准备参与竞拍。为确保各债权银行的涉贷权益,我公司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在8月31日如期拍卖且方达集团成为成功竞拍方的前提下,我公司承诺保全各债权银行的涉贷金额本金,并逐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同时,为确保上市公司股票复牌,希望各债权银行对上述涉贷本金中的利息能予以免除”。<br/><br/> 就是这样一份承诺函骗过了所有的债权银行。<br/><br/> 其中,债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601398)、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601988)、中国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中信银行(601998)等16家银行。债委会工作小组向法院出具了“关于同意S*ST源药(600656)法人股拍卖的函”。<br/><br/> 结果,在2007年8月31日的竞拍中,勋达投资公司及许志榕竞拍到华源生命公司持有的华源制药公司61669440股国有法人股,占华源制药公司股本总数的41.09%。按照方达集团承诺函的内容,方达集团在拍得华源制药的同时,应该对相关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如期还钱。<br/><br/> 玩文字游戏赖账<br/><br/> 而方达集团一直未兑现偿还债务的承诺。反而开始赖账,其赖账的理由是:承诺函中的“方达集团”并未参与竞拍,也未成为勋达投资的股东,故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未达成。现实中并不存在“方达集团”,而最终竞拍成功的是勋达投资和许志榕。<br/><br/> 方达集团全称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麦校勋,其持有方达集团90%的股份。而竞拍成功的勋达投资法定代表人也是麦校勋。勋达投资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麦校勋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麦校勋持有勋达投资公司100%的股权。<br/><br/> 方达集团是勋达投资的关联方,是否应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名为“方达集团”这样的一个公司,而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又未明确表示其在承诺函中简称“方达集团”,因此,不能简单得出“方达集团”即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的结论。<br/><br/> 后债权银行将方达集团告到法院。<br/><br/> 法院:方达承担连带责任<br/><br/> 近日,理财一周报记者拿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4月21日下发的判决书。法院判定东莞市方达集团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br/>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华源制药公司尚欠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以及自2006年6月21日起的利息(暂计至2008年11月30日为6719164.40元)。此外,华源制药还欠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两笔2000万元的欠款。<br/><br/> 因为在实际的竞拍中,勋达投资公司和许志榕联合竞拍,分别成为了华源制药(即现在的ST方源)的现第一、第二大股东。麦校勋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勋达投资公司是麦校勋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成立于华源生命公司与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达成合作意向之后,麦校勋通过对勋达投资公司的控制而实际控制了华源制药,成为其实际控制人。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诺书中表示,其准备参与竞拍,并承诺“方达集团”竞拍成功,其愿意保全银行贷款本金。债委会工作小组也是基于其上述承诺,才同意解除了对华源制药公司股权的冻结。而最终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参与竞拍,实际参与竞拍的是勋达投资公司。由此可见,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书中所谓的“方达集团成为成功竞拍方”指的不仅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还应当包括其关联方。而且,勋达投资公司成为华源制药公司的资产重组方与合作意向书的约定也是一致的。<br/><br/> 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2008年11月30日的逾期利息6719164.40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8.2215%计付)。被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向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br/><br/> 同时判决的还有另外两笔欠款,原告均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及逾期利息4710329.58元、2022万元及期内利息280143.05元和逾期利息4884119.39元。三笔欠款以及利息总计约8681.37万元。<br/></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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