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饭(菜)不会看菜谱,多少年来也没有进步。我会做饭是受了父亲的耳濡目染。
孩提时做饭是为了逃避农活。我在10岁左右开始做饭。热气腾腾的夏天,父母在田里劳作,家里气氛显得比以往紧张。傍晚将至,我煮开一锅米汤,捞起半熟的米粒备用。将锅里的薄米汤熬成粘稠的粥。炒丝瓜,炒鸡蛋,最后将捞好的夹生米粒焖成带锅巴的米饭。饭菜都在一个锅里做。农村烧柴草,我一个人忙上忙下,得心应手。
一切准备停当,我跳入门前的水塘洗澡,等待我的将是父母满意的表情。
工作初期做饭是为了友谊。工作之初,草莽年代,单身汉们生活粗线条。下班后,我买点菜到朋友的宿舍去聚餐。朋友的厨房和其他室友的一样,设在走廊上。傍晚时分,叮叮当当,嗞啦嗞啦,走廊上一派热闹景象。
有一次,一朋友宿舍连一片菜叶子都没有了,最后把苹果炒了吃。
后来,男婚女嫁,集体生活逐渐消失。
漫长的“街吃”期,仅仅为了填饱肚子。上世纪90年代中期,快餐兴起。以后十多年,我吃火过天台首家快餐店“老地方”,也“吃垮”过后来者“东来顺”,直到吃毁了身材,吃坏了胃。
快餐业帮了我大忙。快餐品种丰富、营养保证。我长得白白胖胖,胃口奇好,除了感谢父母,都是快餐店喂的我。但长期的快餐店生活,也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快餐店卫生都不咋的,没法保证我的胃不受病菌感染;快餐文化让我变得浮躁;过多的选择让我变得更挑剔。
当我最后一次坐在快餐店里,快速吞咽着食物,旁边人来人往。我终于觉得这个样子太“杯具”,并决定不再吃了。
重拾锅碗瓢盆,是为了慢一点享用晚餐。告别快餐店后,吃饭转回家里。虽说比起外吃来要从容多了,可也多了一套工作环节,而且离“享用”二字还很远。我只能一切从简,一个菜,一碗面就打发掉自己。借着吃饭的名义,有时也请朋友来家里聚会。我的菜没有风格,要有也是宜简宜快,有时还会很失败。但朋友们也无法公然抗议(除了不吃),毕竟,吃啥不是很重要,相聚才是目的。当然,您要请人吃饭,最好还是先练练。不要像我这样,老做不好,最后会把朋友吃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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