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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联防队员,被豢养的人渣居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距离社区警务室不到数米的地方公然打砸民宅,强兼殴打妇女,在这样的人渣眼里,什么法律什么道德都可以抛在脑后而恣意发泄兽欲,不出事他们说队员是为了维护治安,一旦出事他们就说是临时工是个人行为,如果受害人的丈夫杨武将这个队员砍死砍伤,这个队员就是光荣殉职,而杨武很可能进监狱并付出一大笔赔偿金,孩子会沦落到无法上学,老人会悲惨到无人照顾,整个家庭都会家破人亡,如此飞来横祸都是由这个被豢养的败类带来的,一个因抢劫而被判过刑多次被拘留的有前科的混混就这样混进了联防队,民众的安全就被这样一个败类防卫着。为什么民众在自己房屋内就不能拥有无限防卫权?为什么那些披着人皮的败类们就可以随便私闯民宅拆人房屋毁人财产甚至强兼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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