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发布单位】财政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财建2009年第995号
 【发布日期】2009-12-28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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