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内贼引不来外鬼。澳大利亚的一个力拓集团,他们仅仅花了六年时间,就在我们中国巧取豪夺7000多亿人民币,而这一切皆因为我们的国家出了几个内鬼,由于这些内鬼和外贼的内外呼应、里应外合,弄得我国的钢铁业元气大伤。>>
为什么说向力拓出卖经济情报当以卖国罪论处?因为,世界上的一切战争,不论出自于什么年代、以何种形式开始,亦不论其战争的广度、深度、和持久的程度,最终都将以谋取战败国的经济利益而告终——或割地,或赔款,或开放商埠,或出让资源……攫取别国的利益,这就是战争的终极目的。一个力拓集团,能够在短短的六年时间内,通过一场没有硝烟的间谍战,就轻易地掠走我们国家7000多亿,这对于澳大利亚来讲,绝对不亚于一场大型的侵略战争的胜利,而其成功的意义又远胜侵略战争。因为澳大利亚既不必背负道义上的谴责,又无需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仅仅只是扔出了几根骨头,就让谭以新等人不惜出卖国家利益,成了外国人手中一条断了脊梁的走狗。这个教训,对我们来说是极其惨痛的!由此可见,无论是战争期间还是和平时期,凡出卖国家利益的就是卖国行为,就是卖国贼!>>
在谭以新之流的眼里,有的只是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个人的利益,他们就不惜出卖人格、出卖良心、出卖国家利益,出卖人民的利益,甚至出卖自己的祖宗。这一点,和抗战时期的汉奸又何其相似。汉奸们为了保住自己的狗命,保证自己的荣华富贵,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出卖乡亲们的利益,出卖民族的利益,出卖国家的利益,认贼为父!抗战期间的汉奸出卖国家的军事情报以求荣,现在,经济建设时期,谭以新等人则是出卖国家的经济情报以求财,这两者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因为,卖国求荣的最终结果依然不外乎名利地位。>>
这些卖国贼对力拓可谓是忠心耿耿、尽心尽力。力拓集团在上海办事处办公的电脑里,藏有我国“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协合同的钢企资料”,“这些资料涉及了企业详细的采购计划、原料库存、生产安排等数据,甚至连有的大型钢企每月的钢铁产量、销售情况也非常明晰。还包括厂里矿石的存量够几个月,正在运输路上的数量,码头上的存货,月生产订单,替代供应商供货的情况,甚至内部会议的纪要”,因此,“力拓对中国钢厂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比有些企业的老总更了解他们的公司。”这些极其翔实的数据资料,自然都得益于这些内鬼们的努力。>>
力拓正是凭借这些内鬼提供的资料,使他们胸有成竹,能够在谈判桌上做到对中方寸步不让,且能保证屡战屡胜。而导致我国的铁矿石谈判连年败北,中国钢企始终被力拓集团牵着鼻子走,“2003年——2008年间,铁矿石涨价达4.6倍之多。据此计算,6年间中国钢企仅因价格上涨就多支出约7000多亿元,相当于同期中国钢铁企业利润总和的2倍多”。其后果就是我国钢铁业屡创新高的全行业的亏损。>>
7000亿是一个什么概念?这7000亿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人人都得承担500元的冤枉钱。这7000亿,在我们国家,只要不被贪官污吏贪污腐败掉,无论用在改善民生,或者投资兴建任何一项基础建设,都能够起到极大的改变和翻天覆地的变化。富庶如浙江省,2008年的财政收入为1933亿元,这7000亿就得让几千万浙江人白白干上三年多时间!
目前,我国对意外死亡人员每人的赔付标准大致为二三十万元,这7000万就是几百万条性命,那么,即便对这些泄露国家秘密的卖国贼们,以卖国罪对他们处以极刑,杀他们一百回也不多,反正他们为之卖命的主子力拓集团早就给他们捞够了赔付的本钱。要以他们的末日警示那些或将出卖国家利益的家伙们:卖国者绝没有好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