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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我往矣] 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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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昔我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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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和一位忘年交的朋友在一起喝酒。我想不起来上次像这样干干净净的喝酒是某年某月了。</P>
<>      酒这个东西有时候是好东西,但更多的时候,对更多的人而言却不是好东西,因为我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从两年前我就很少喝酒了。</P>
<>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因为喝酒闹出了大笑话。那年大概三岁,也许是四岁,时间应该是在冬天,贪吃的我在一位亲戚家作客。那个时候好像家庭条件好到经常有水果吃的人家不多,我的这位亲戚也是如此,除了泡在烧酒里的杨梅,我在他家再也找不出有什么好吃的了。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不管这杨梅是泡在烧酒里还是敌敌畏里,既然看到了,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亲戚也慷慨,在坛子里倒出了一小碗,然后把酒滤掉,把诱人的杨梅放在我面前,我哪受得了这诱惑,尝了一下觉得味道不错,接下来就一口一个,三下五除二就把十来个杨梅全收拾到肚子里了。喝过杨梅酒的人都知道,经过浸泡以后的杨梅酒劲比泡杨梅的酒还足,所以,一会儿的功夫,我就已经东倒西歪了,不用人哄,我就给人表演舞蹈,唱歌……所以能丢人现眼的东西全拿出来现了一遍甚至几遍,直到彻底醉倒。从那以后,年幼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味道好的东西不能多吃,多吃就会丢人现眼。至于为什么会丢人现眼那时候的我是不会明白的。</P>
<>      又记得上大学那会儿,有一个暑假,天南地北的兄弟姐妹们都来我家玩。我父母都不在家,所有的伙食全部由我们自己解决。别看那些姐妹们在家在男朋友面前都娇滴滴的,但到了因为没饭吃而不得不亲自动手的时候倒也不含糊,对付着过了一个星期,临走的那天晚上更是大显身手,一桌子菜弄的有模有样。有好菜怎么可以没酒呢?那个时候的我早已久经战阵,没有七八瓶BEER是搞不倒我的,兄弟们也都差不多。于是我们搬了四箱干啤,准备喝个一醉方休,并且事先告诉姐妹们,如果有一个兄弟没倒下,就由她们负责把他干倒。再然后我家就成土匪窝了,第二天醒来只见客厅里睡的横七竖八的,吐的满地都是,一股浓重的臭味……我不记得自己是喝到第几个瓶的时候倒下的。但是我记得在我倒下之前我打了一个电话。打给一个女孩子。说了什么直到今天我都想不起来,问她也没有答案。但是那个电话的后果我知道,我彻底地与她无缘。所以那时候我又明白了两个道理:酒后吐真言,喝酒误事。</P>
<>     和兄弟一起打拼出自己的天空后,有一次和一位客户一起喝酒,这个时候能让我们兄弟一起陪着喝酒的人已经不多了,所以这位客户对我们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喝的也是杨梅酒,地点是在客户家里,因为我们作了一个决定,心情很好,酒的味道也很好,所以三个人喝的都有点多。我从来没有想过那次喝酒对我们兄弟的一生影响会如此巨大。从那以后,我想明白了我小时候没有想明白的道理:为什么会丢人现眼?因为很多东西会伪装,伪装的让你分辨不出真相,等你明白了真相,你已经付出了代价。</P>
<>      如果是普通的代价倒也罢了,丢人现眼不算什么,可是当代价是一个人的生命的时候……</P>
<>      所以,从那以后,我很少喝酒。就是喝,我也绝不喝多。</P>
<>      晚上,我和这位大我十多岁的朋友喝的很少,不是酒未逢知己,而是习惯,我们共同的习惯。</P>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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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9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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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新的一个月了。</P>
<>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是最难掌握的,我说是命运。</P>
<>也许这个答案未必错,但是我现在却觉得相对命运来说,时间是更加难以掌握的。</P>
<>因为你总是对于时间的流逝无可奈何,总会感叹欢乐的时光过的太快,而悲伤的时间是那么的难熬。有太多用来形容时间流逝的词语,但其实在这些词语的背后,更多地也许是因为无法掌握时间的无奈吧。相信如果时间可以由自己掌握的话,人们将会少了很多悔恨,很多惋惜,很多无奈。至今我都记得年少时痴迷的《恐龙特急克塞号》中那经典的场面——“时间停止”,如果人们都能掌握这一技能该多好?但是这一技能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所以人们也只能去幻想自己可以掌握时间。</P>
<>其实这只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近来我总会因为时间而感伤。许是因为我的悔恨、惋惜、无奈太多太多吧。</P>
<>或者换个角度想会好一点,人不能掌握时间,却可以掌握自己的思想,如果能在正确的时刻作出正确的决定,那么岂不也是一个减少悔恨、惋惜的有效途径?只不过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罢了。但是相对时间的无法掌握,要做到这一点至少是存在可能性的。</P>
<>所以,与其感伤时间的流逝,何不提高自己作出正确决定的能力以减少将来的悔恨、惋惜呢?尽量做到这一点,岂不是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掌握自己的命运,至少可以尽量地把命运拉近自己想要的轨道吧。</P>
<>看过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我曾很羡慕爱丽可以那样封闭自己,让自己沉睡,曾经想那是逃避现实最好的方法。但是现在想来也不是,那只是一种病态的抗争,是对于自己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无力的、懦弱的表现,是不可取的。</P>
<>回头想想自己上一个月的表现,虽然没有沉睡,但又有什么不同?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也不应该这样生活。</P>
<>也许现在对我来说,命运也好,时间也好,都不是最重要的,若连自己都无法战胜,其它的一切就都免谈了。</P>
<P>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我需要花那么多时间去想?</P>
<P>封闭自己看来真的没有好处。</P>
<P>为什么那么不相信别人?为什么不敞开胸怀接纳别人?自己给自己套上一个沉重的枷锁,何必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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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味醉人的布拉格   </P>
<>  布拉格于我原只是春天的音乐节、Franz Kafka和Milan Kundera的小说、Jan Sverak父子的电影以及环球旅行节目上的风景线。仿佛朗然于天的灿烂星辰,美固然美,却无法触摸。直到有一天踏足其间,我才体会到一见钟情的喜悦。</P>
<>  从机场到朋友的家要经过布拉格市中心。虽然已是夜半时分,市中心依然很热闹,摇曳的路灯将行人的影子拉长,也照亮着街道上花岗岩盖成的高大楼房,据说这条街上,一个世纪历史的房子是年轻的。</P>
<>  Vltava河横穿布拉格市区。这是一条不冻河,即使在零下十几度的冬夜依然荡漾着波光。朋友的公寓就在河东岸,一条纵深不到百米的古老青石小路从楼前延伸到河滨。宁静的夜里凭窗伫立,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城市的心跳——Vltava的滔滔水声。</P>
<>  然而布拉格只在白天尽展她的美丽,经过千年积淀的美丽。行走于市中心就象走过西方建筑艺术博物馆,罗马式、哥特式、巴洛克式、文艺复兴式以及新艺术主义和立体派艺术的各种建筑物构成一幅典型的捷克画卷,尽管这片土地千余年中历尽撒克逊人、瑞典人、日尔曼人以及俄罗斯人的统治。即便在污染最严重的冬季,城市上空的天依然是蓝色的,缕缕白云以风的速度飘过,将她的影子掠过千百个各式尖顶。</P>
<>  布拉格的诞生地Vysehrad距朋友的公寓很近,步行3、5分钟就是。这里有捷克最著名的Slavin公墓,长眠着声誉卓著的艺术家,我喜爱的Dvorak即在其中。这里还有捷克现存最古老的教堂——建于十世纪的圣马丁教堂,与布拉格 其它富丽堂皇的高大教堂相比,这座林木掩映之下的罗马式建筑显得过于简单,但我却钟爱它未经修饰的质朴。</P>
<>  与圣马丁教堂风格相似的是位于Josefov(过去的犹太人区)的一座犹太教堂。这座有着近千年历史的教堂是欧洲仅存的几座、也是最古老的一座。它所以能在二战中保存下来,完全是因为德国人要把它作为表现犹太人“罪恶”生活的反面教材。</P>
<>  现在这一带已经开辟为犹太博物馆,其中一栋装饰肃穆的大楼是专为二战死难的捷克犹太人修建的纪念馆。楼内雪白的墙壁上用红笔写满了冤魂的名字和他们的生卒日,这些死难者的名字经由广播常年累月地播放着。整个纪念馆沉浸在令人窒息的悲痛与压抑之中,但是这种窒息对于牢记人类历史上种种灭绝人性的屠杀十分必要。</P>
<>  布拉格的公共交通很方便,3条地铁线、城区大量运营的有轨电车,与公共汽车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车站有详细的时间表,几点几分几路车到站都很明确。整个公交系统使用联票,地铁站和汽车上设有验票机,上车打卡即可。一张12克郎(约和RMB3元)的车票可以让你在这个系统中自由换乘1个小时。</P>
<>  公交虽然方便,我仍然喜欢步行,特别是在市中心那些因被游人裹挟而躁动不安的街区。这里弥漫着布拉格的精髓,迷人、热情、诡异,令你永不厌倦。那些与古老的街道连接着的同样古老的小巷区区折折,走过几次之后还会迷路。</P>
<>  我喜欢迷失在与喧嚣一街之隔的静谧的巷子里:无论是一头撞进死胡同,或者于不经意中发现一个制作完美的傀儡、亦或一间游人鲜有涉足的小酒巴。</P>
<P>  是的,布拉格令你永不厌倦。我喜欢站在高处俯瞰红色屋顶上分外醒目的教堂的尖顶;在冬日温暖的阳光下盘桓在查理大桥上,看鸭子在桥墩的积雪旁游弋;或者随大多数游客在古城广场看大钟报时,在布拉格城堡前看卫兵交接。</P>
<P>  我还喜欢布拉格浓郁的文化氛围,无论是街边支起的画摊,还是遍布市中心的各种展览。Vltava河西岸小城区(Mala Strana)住着很多捷克著名的艺术家,我喜欢沿着那里的小街漫步,在画家们的橱窗前品味他们的得意之作。</P>
<P>  这是一个尊重艺术的城市,居民家家都有一本免费发放的当月文化事件小册子,在上面详细写有所有的音乐会、戏剧、电影及展览的时间和地点。我象当地人一样在捷克著名印象派画家Schikaneder的画展前排起了购票的长队,去看他画里凝固了百年的布拉格和波西米亚乡村。</P>
<P>  布拉格还有一种醉人的好处,就是遍布大街小巷的咖啡厅。我最喜欢其中两家,这两家又都与朋友们的家庭有些渊源。</P>
<P>  第一个在去布拉格城堡的路上,严格说起来这是一个茶馆——布拉格第一间茶馆,叫Cajovna U Zeleneho Caje,在Mala Strana区的Nerudova街上,是朋友Bara的母亲开的,已经有10几年的历史。茶馆门帘不大,门内两侧挂着Bara从潘家园旧货市场带回的作旧的对联,与满墙出自她哥哥之手的现代派油画相映成趣。</P>
<P>  这里有几乎全世界的茶叶,茶道也是捷克式的,茶具颇有些奇怪。第一次看到摆在面前的水仙茶时,我一时竟不知如何喝进口里。茶馆所在的街道百多年来没有大的变化,因此茶馆常被用来拍摄电影外景,题材可以跨越几个世纪。虽然名声卓著,这里的价格却很公道,最贵的茶45克郎一壶,遇有学生模样的来喝茶,款台还会主动打折。</P>
<P>  另一个是布拉格最大、最好的一间咖啡厅,位于国家剧院对面的Kavarna Slavia。我原以为Slavia是美丽一个女子的名字,后来才知道那是斯拉夫的意思。这间斯拉夫咖啡厅有着上百年历史,是朋友母亲的叔祖创办的 ,装修时首次采用了全景式的落地大窗,使顾客坐在窗边就能看到街景。这位叔祖成功经营了几十年后卖掉的店铺,带着全套家具奔赴新大陆去开创新事业去了,从此杳无音信。</P>
<P>  他的离去,丝毫没有改变Slavia的风格,历任新店主都沿用最初家具、咖啡具的式样。此外,有一样东西在这里百年不变,就是悬于正墙上的大幅油画:咖啡厅里只剩下了最后一位客人,一杯温暖的咖啡还冒着热气,他却已进入了梦幻状态,眼前幻化出妖娆的裸体美女。这幅画是那位老祖专门定制的,如今已成为Slavia的标志。</P>
<P>  因为靠近国家剧院,除了外国游客,这里更多的还是各界名流。我常来这里要杯咖啡,美美地坐上半天,不为混迹名流,纯粹是喜欢这里的风景和美味。我喜欢坐在北窗边向东的位子,正好可以隔着Vltava眺望已有一千多年历史布拉格城堡。这里的东西也非常便宜,一杯泡漠咖啡还不到40克郎,130克郎就能吃一份包含沙拉、甜点、冰激凌的丰富午餐。</P>
<P>  在布拉格游历时正好是圣诞、元旦期间,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欢乐的喧闹中。古城广场搭起了临时圣诞市场,Jan Hus的雕像旁支起了临时舞台。夜幕降临时圣诞老人请小朋友们上台告诉自己他们想要的圣诞礼物。一个牙齿漏风的小男孩欢快地跑上去,然后羞涩地讲他想要一台电脑,为此他保证明年一年听大人的话,惹得台下众人轰笑不止。</P>
<P>  布拉格是那种让你牵肠挂肚的城市,经得起不停的探索以及无止境的回味,让你在最广义的范围内细细体会何谓历史、何谓文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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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上午,什么都没做,就泡在音像店里挑CD,因为有人跟我说不喜欢我听的音乐。</P>
<>很少为一个人去改变自己,我相信这次也不会,尽管把车上的音乐都换成新的,但风格还是原来的,她给我的那张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是不会放的。想想也真够虚伪,既然不愿意为谁而改变,那又何必“惺惺作态”呢?呵,求大同存小异吧,做人还是简单点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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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别致的相亲,但也是许多企业亲上加亲的方式。特别羡慕楼主,能绕着西湖骑行,听说那边有栋房子都涨到4万多一平方米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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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要一个喜欢自由的男人去结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那么比这更痛苦的就是为了“失去自由”而去谈恋爱。</P>
<>很多次都跟母亲说:“结婚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了,您看着哪个女孩子满意您就跟她说,如果她不反对,那我也不会反对。”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每次都以被父母痛骂收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样的玩笑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作用,让我早日结婚已经成为我家人的头等大事,而作为当事人的我自然也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脚底抹油了,于是我就“恋爱”了。</P>
<>我不知道别人相亲是怎样的,但我相信像我这样的相亲应该是独一无二的。</P>
<>离开上海以后,我基本上每天都无所事是,除了偶尔跑出去游山玩水,就是一个人瞎转悠,更多的就是很“小资”的无病呻吟式的回忆。说实话,这的确不是一个年轻人该有的生活,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吃饱了撑的。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生活方式,我亲爱的父母更是看不下去。于是在一次家宴过程中,我不知不觉就落入了父母大人美好的“陷阱”里。</P>
<>老爸很严肃的跟我说:“我知道我的生意你看不上眼,但是你也知道你老头子能把它打理成现在这个样子花了多少心血,现在你好了,整天游手好闲,我呢,还在那累死累活,你小子就忍心?”</P>
<>老妈也在一旁搭腔:“你爸他现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公司的事一大堆,反正你现在也没事做,能帮你就帮帮他吧!”</P>
<>苦肉计加上亲情计,我再不搭把手也实在说不过去,于是,我很无辜地中计了。</P>
<>借着了解供应商情况的机会,老爸让我去某地熟悉熟悉一家公司的情况。那家公司的老板我认识,跟我爸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据说老哥俩感情还不错。不过我宁愿相信那是因为利益使然,在商言商,在足够的利益驱使下,兄弟反目、夫妻成仇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扯远了。到那以后,程式化的客套过后,那位伯父就跟我说,让我女儿陪着你去工厂转转吧,你们都是年轻人,共同话题多,容易沟通。我说那行。然后他就给他女儿打电话。在等她来的那段时间里,他向我详细地介绍了他女儿的情况。我纳闷:公司的情况不介绍,介绍你女儿干嘛?</P>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她出现在她父亲的办公室,一进门就连说了几句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之类的话。反而弄的我不太好意思。又是一番客套之后,她父亲就让我们一起去工厂转转。出了门,我问坐谁的车,她说她是主人当然坐她的车。到了她的车旁我不禁一愣,一个小姑娘开SL350?太奢侈了吧?那是我揣着钱好几次想买都下不了手的靓车啊!真是钱多了烧的。于是一路上我问的问题几乎都与车有关,因为我认为了解一家企业首先应该了解的就是经营企业的人,而了解一个人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了解他的兴趣爱好,而透过车就能大致了解一个人的性格。</P>
<>PS:怎么写的像小说?还像缠脚布越缠越长?有空再写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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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有点长了,但是还不是懒婆娘的裹脚。:)期待楼主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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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我不得不佩服父亲。那么地沉稳,做什么事都不动声色。在我从那里回来以后,他和母亲没有迫不及待地问我的感受,而是告诉我,现在公司不需要你做太多的事,你只管处理好与那家供应商的关系就可以了……花了这么多心思让我替他打工,就为了让我处理这么点事?呵,这就是我的父亲,可爱的老爷子!</P>
<>只不过他可能还不知道的是,他的儿子经过这么多年的摔打,早已经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对于他的“企图”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琢磨明白了。</P>
<>说实话,虽然父母一再催我早点成家,但是始终都很尊重我的意愿,从来没有为我张罗过相亲啊介绍什么的,这一次还是第一次。我很感谢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这么宽松的环境,如果没有他们,我相信我也绝无可能那么容易就从挫折中重新抬起头来。所以,不管怎么说我也不能让他们太失望了。</P>
<>于是我挑了个机会,装作很随意地跟他们说,那个伯父的女儿真不错,既能干还漂亮,只是很奇怪,怎么二十五六了好像还没男朋友。</P>
<>还是老妈忍不住,迫不及待地说,那你不也没女朋友吗,儿子,喜欢她吗?你有没有意思跟她谈恋爱呢?那表情好像恨不得马上把那姑娘娶进门。</P>
<>老爸还想瞒我,瞪了老妈一眼,“你当小孩过家家呢?你喜欢她就能跟你谈啊?你以为人家像你儿子一样没人要啊,人家那么好条件,还愁嫁不出去?哪轮得到你啊”</P>
<>我赶紧附和,“是啊是啊,只怕人家早已经谈的差不多了,我就不当这个第三者了,这事还是免谈吧。”</P>
<>“不会不会,老早问过了,她还没谈恋爱呢,只要你愿意谈,这事一定能成!她父母都同意的。”哈哈,亲爱的老妈,你也落了一回我的圈套。扯平。</P>
<>就这样,我又开始谈恋爱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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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文风有些熟悉。</P><>某个夜里,有人打电话问我是否认识楼主是谁,我想我是确实不认识的。</P><>今天仔细看了你的日记,突然脑子里冒出一个人来。但是我想我可以确定,你与他,并不是一个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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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晚菘</P>
<>南朝齐时的国子博士周顒官当烦了,于是跑到金陵的钟山隐居。没了俸禄,只好吃素。卫将军王俭谓顒曰:“卿山中何食?”顒曰:“赤米、白盐、绿葵、紫蓼。”文惠太子问顒:“菜食何味最胜?”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事见《南齐书 周顒列传》。</P>
<>周顒官位不高,政绩不显,可是这句“春初早韭,秋末晚菘”说得实在是好,不但深得蔬食三昧,而且文采斐然,让人过目难忘。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几句话流传下去,也就够了。不咸不淡的弘论,只能流行于一时。乾隆倒是写了几万首诗,有谁能记住?</P>
<>“韭”为何物,人尽皆知。那么“菘”又是什么呢?其实也是尽人皆知——大白菜。只不过,知道大白菜这一雅称的人不多了。如若不信,可在农贸市场立个牌子——“此处出售晚菘”,保证会有不少人过来看稀罕。不过,看过之后有什么举动,本人就不负责了。</P>
<>邓拓1961年在《燕山夜话》中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种晚菘的季节》,可见当时还有些人知道菘为何物。文中引用了不少古人吟咏大白菜的诗词,有苏东坡的诗:“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蹯”,把大白菜比作羊羔、猪肉甚至熊掌;有范成大的绝句:“拨雪挑来塌地菘,味如蜜藕更肥浓,朱门肉食无风味,只作寻常菜把供。”虽然夸张乃诗人本色,但大白菜一向被视为美味则是不会错的。</P>
<>尽管秋菘受到古人器重,但大白菜算不得什么珍稀之物。曾经与周顒有过交往的那个王俭,一次去拜访南齐武陵昭王萧晔。“晔留俭设食,盘中菘菜、鲍鱼而已。”此鲍鱼非今日之鲍鱼,而是“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的那个鲍鱼,也就是臭咸鱼,所以记载此事的史官才会“而已”一番。这个萧晔虽然是皇族,但是并不受皇上待见,没了接班的指望,因此待人处事也就洒脱了许多,包括用咸鱼白菜来招待朋友。而王俭居然也不挑礼儿,“重其率直,为饱食尽欢而去。”做人交友到了这个份上,活一辈子也还有些意思。只可惜,今人应酬只知鲍鱼。</P>
<>明清时,张岱、李渔、袁枚等一帮老饕,对大白菜的评价也都很高。李笠翁在《闲情偶寄》中说:“菜类甚多,其杰出者则数黄芽。此菜萃于京师,而产于安肃,谓之‘安肃菜’,此第一品也。每株大者可数斤,食之可忘肉味。”黄芽菜是南方人对大白菜的称呼,安肃即今日之河北徐水县。除河北外,山东及京津地区的大白菜均有佳品。袁才子在《随园食单》中,也有关于黄芽菜的记载:“此菜以北方来者为佳,或用醋搂,而加虾米煨之。一熟便吃,迟则色味俱变。”直到今天,醋溜白菜和虾皮熬白菜仍是北京的平民吃食。</P>
<>袁枚毕竟是南方人,对于食菘之道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在北京,大白菜不仅可以熟吃,也可以半生半熟吃或者直接生吃。前者的代表作为芥末墩儿,后者则是温朴拌白菜心。芥末墩儿的做法是:将大白菜去老帮,整棵横放,切成三厘米长的圆墩状,用沸水烫一下,码入坛中,一层白菜墩,一层芥末面和白糖,最后淋上一层米醋,捂严,一天即成。味道酸甜辣而爽口。据说,当年梅兰芳大师的餐桌上便常有芥末墩儿,又据说,芥末墩儿以老舍先生家所做最为地道。这倒完全有可能,老舍是旗人,而芥末墩儿本来就是满族入关后带到北京的。至今,东北各地仍将芥末墩儿列为满族特色菜。</P>
<>温朴拌菜心也是旗人吃法,制作更为简单:将白菜心横切成丝,然后浇上用白糖煮就带有红亮浓汁的温朴,拦匀食之。温朴是一种山果,形状味道都近似山楂。过去北京吃着皇粮的旗人再潦倒,一棵白菜吃尽菜帮后,当家的便会端着个缺边饭碗出门,费尽口舌赊上半碗温朴,拦个菜心。吃上这一口儿,日子才算有些滋味。这也是一种认真的生活态度,无可厚非。芥末墩儿和温朴拌白菜心,至今仍写在京城诸多“老北京风味”饭馆的菜单上,建议最好后面加个括号,添上“罐头山楂拌白菜帮子”什么的。这样,万一有人较起真来,也有回旋余地。</P>
<>李渔说大白菜食之可忘肉味,也应属夸张之辞。不过,大白菜借助肉味倒是可以更彰显其鲜美,北京人吃涮羊肉时最后才上白菜,就是这个道理。据清朝睿亲王的后裔金寄水先生回忆,当年睿王府吃涮羊肉时,调料只有白酱油、酱豆腐、韭菜末和糖蒜,其余如芝麻酱、虾油、料酒、炸辣椒等一概没有,也不涮白菜,只涮酸菜、粉丝。直到他10岁之后到东来顺吃涮羊肉,才知道调料有这么多名堂,才知道可以涮白菜。如果有人根据自己吃涮羊肉时有白菜这一点,便言称生活水准超过了王爷,旁人也确实不好说什么。只要自己不嫌寒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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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看的时候以为是用了晚风名字的那位朋友,因为看完论坛里所有的文章,就那篇印象深刻些。或许很久没出去走走了,潜意识里的,罢罢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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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品豆腐</P>
豆腐的出身似乎很高贵。</P>
《本草纲目》对此言之凿凿:“豆腐之法,始于淮南王刘安。凡黑豆、黄豆及白豆、泥豆、绿豆之类,皆可为之。水浸,矶碎。滤去渣,煎成。以盐卤汁或山矾叶或酸浆醋淀,就釜收之。大抵得咸苦酸辛之物,皆可收敛尔。其面上凝结者,揭取晾干,名豆腐皮,入馔甚佳也。味甘咸寒有小毒。”</P>
刘安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总想着长生不老,为此罗致了不少方士一起炼丹制药,瞎鼓捣。后人据此认为,这些方士虽然肯定炼不成灵丹妙药,但经常要拿各种材料搞试验,鼓捣出个豆腐来还是有可能的。这种推理虽然符合逻辑,但只是推理而已。因为从两汉到隋唐,各种文字资料中均未见有关于豆腐的记载,包括诗词歌赋。而中国的文人一旦吃上点稀罕物,总会按捺不住哼哼几句,广而告之。因此,豆腐的高贵出身实在是值得怀疑。</P>
关于淮南王刘安发明豆腐的说法,明代之前已有之。南宋朱熹曾赋有《豆腐》诗:“种豆豆苗稀,力竭心已腐;早知淮南术,安坐获泉布。”此诗未知是朱老夫子自况还是出于悯农之心,但从中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南宋时便有豆腐源于淮南王之说;二是当时豆腐制作方法还不甚普及,因而稳坐家中便可大赚其钱。两说之中应有一伪。如果真是刘安发明的豆腐,那么到了朱熹生活的年代,其历史已有千年,制作工艺早该普及开来,哪里还有厚利可图。除非卖豆腐属于垄断行业。</P>
朱老夫子不懂科学,只知道闷头“格物”,格来格去,还是搞不清为什么一斤黄豆能做出好几斤豆腐,因此索性不吃。这样也好,免得日后配享孔圣人时发馋。因为豆腐的发明专利稀里糊涂归了刘安,而刘安在世时一直攻击儒家是“俗世之学”,因此孔庙祭祀时绝不用豆腐,怕噎着圣人。</P>
现知有关豆腐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宋初陶谷所著的《清异录》:“时戢为青阳丞,洁己勤民,肉味不给,日市豆腐数个,邑人呼豆腐为‘小宰羊’。”此后关于豆腐的文字资料才逐渐多起来。宋代的豆腐有许多的别号,如乳脂、犁祁、黎祁、盐酪等等,苏轼、沈括、陆游、杨万里等人都提到过豆腐。南宋林洪撰写的《山家清供》中,已有“东坡豆腐”的制法:“豆腐,葱油煎,用研榧子一二十枚和酱料同煮。又方,纯以酒煮。俱有益也。”书中还有一道“雪霞羹”:“采芙蓉花,去心、蒂,汤焯之,同豆腐煮。红白交错,恍如雪霁之霞,名雪霞羹。加胡椒、姜,亦可也。”这似乎比纯以酒煮的东坡豆腐更有些意思。</P>
豆腐自问世以来,多在普通人家,因此有了“贵人吃贵物,穷人吃豆腐”这样一句话。贵人以豆腐调剂一下口味的事是有的。但餐桌之上仅有豆腐,就有些反常。清代湖南巡抚陆耀,一次为了求雨,午餐改吃青菜豆腐,已经让视察工作的总督大为感动。不过,有时候一等一的大贵人,也会借豆腐做做文章。</P>
清朝当过江苏巡抚的宋荦,就被圣祖康熙赐给过豆腐。他在《西陂类稿》中满怀深情地回忆,当年康熙南巡时曾传旨:“朕有日用豆腐一品,味异寻常,因宋巡抚是有年纪的人,可令御厨传授与巡抚厨子,为后半世享用。”获此殊荣的还有其时当过刑部尚书的徐乾学(号健庵),据说他在奉旨到御膳房取豆腐方时,还被御厨敲去了1000两银子。后来徐健庵将此豆腐方传给门生王楼村,又被袁枚在王氏后代王孟亭太守家中吃到,在《随园食单》中哼哼了一通,这才让后人知悉此事。徐乾学是康熙倚重的词臣,退休时皇上特赐“光芒万丈”的榜额,顺便赏他一道豆腐吃也有可能。徐乾学致仕是在康熙二十九年,而宋荦当上江苏巡抚是在康熙三十一年,接驾更在其后数年,论起来,徐健庵所获赐御赐豆腐还是原装。</P>
皇帝赐予的豆腐,该是豆腐中的极品了。《随园食单》中有此制作工艺:“用嫩片切粉碎,加香蕈屑、蘑菇屑、松子仁屑、瓜子仁屑、鸡屑、火腿屑,同入浓汁中炒滚起锅。用腐脑亦可。用瓢不用箸。”不过,袁枚却将此豆腐更名为“王太守八宝豆腐”,也许是觉着皇上吃的豆腐其实未必有这么精致。这一点,倒是有清宫档案可为佐证。清高宗弘历第四次下江南时,乾隆三十年二月十五日的两顿御膳上,先后有菠菜鸡丝豆腐汤二品和肥鸡徽州豆腐一品。这些豆腐菜并非出自御厨,而是接驾的苏州织造普福的家厨之手艺。乾隆皇帝用毕龙颜大悦,特地关照赏赐给这些外厨“每人一两重的银锞二个”,并把“徽州豆腐”赏给皇后品尝。可见,当时江南的豆腐滋味要远胜于宫中。</P>
极品豆腐未必就是极品。豆腐之外的极品,亦应作如是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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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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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
  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
  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是知己。

  第一次欣赏王家卫的电影还要追溯到很多年之前了,那一晚一位朋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溢美了这个另类导演一番,随后,一本正经的取出一张叫《重庆森林》的塑料片,说:看完这个片子再走吧。
  当时我记得,电影里面有个空姐十分漂亮,好像在那一刻我找到了梦中情人,一阵悸动,一阵激动,心里藏着的那只兔子好像就要呼之欲出了,这当然有些夸张,我也确定我自己的定力还是很可以的。除了这个美妞,好像就没印象了,因为电影我看不懂,连个电影的名字也觉得难以理解,就别谈对影片的推究了。

  直到我忘记这个电影的前一秒钟,我在一个碟片店的最下面的隔层里发现了这个电影,吹吹塑料套上的灰尘,将信将疑地把它带进了碟机里。影片跳跃着,我的思维也跟着跳跃,我从来也没有习惯把一个电影连续看两遍,但是今天的《重庆森林》绝对要除外,在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我重复了金城武的颓废到坚强,也重复了梁朝伟的自欺到解脱。仿佛在一瞬间我有点对王家卫的电影开窍了,虽然我一直诽谤王家卫的电影一文不值,但现在的想法有所改观,他的电影依旧一文不值,除却这个伟大的电影——《重庆森林》。

  王家卫是个特立独行的导演,在世界影坛的声誉不言而喻,尤其得到了小昆等非主流导演的强烈推崇,渐渐地,王家卫的电影在国外卖了脱销,在国内却是褒贬不一。《重庆森林》也是处在同一境地,很多初识者只把这个电影当作是一部爱情喜剧片来看待,因为其中的台词有趣,演员夸张的表演惟妙惟肖,看着看着就会合不拢嘴。电影能够做到这点,其实已经很了不起了,目前太多的电影不仅让你笑不起来,还会让你发困。但是这批观众在一段非常有限的时间内,肯定会把电影忘了一干二净,也许就只记得《重庆森林》这个标志性的名字。影片虽贵为“失恋万岁”的口号,但细细推究里面包含着的人生哲理,却是非常的有趣。</P>
<>      (一)金城武的阿Q精神。即将渡过24岁的阿武,在爱情发面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女友如同幽灵,不明不白地就消失了,从此杳无音讯。遇到了这种情况,一部分聪明的人就会自己寻找自己的缺点,究竟是我哪里做错了,还是她究竟是怎么想的?很明显,阿武不是这类人,他只会不厌其烦地打空白电话,买一堆即将过期的凤梨罐头。这种阿Q精神在鲁迅的笔下是要辩驳的遍体鳞伤的,但是失恋后的心情与国民劣根性是完全不同的,值得同情,值得安慰。王家卫在处理阿武的失落心态,用了及其幽默的笔法,没有一丝昏昏沉沉的感觉,倒是真的体现了“失恋万岁”的快感。也许把这种可爱的阿Q精神应用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一定是有好处的,因为你的忍耐至少可以达到三十天,在这期间不会变质。

  (二)林青霞的“杀手本色”。“杀手”顾名思义,对待事物极端冷静,善于思考,外表冷酷。影片中的林青霞便是如此的状态,没下雨却穿着浅色的雨衣,没阳光却戴着深色的墨镜。按理来说,“杀手”是无情的,但这位另类杀手在最后却动了凡心,虽然只是简单地说声:生日快乐。足够了,王家卫已经把我们的主流思想颠覆了,杀手也有温情的一面,杀手也有善良的一面。如同,我们周围生存着一大批与你接触的人,有些人你喜欢,有些人你却憎恨,但是只看其他们肤浅的表面是远远不够的,你了解你身边的人吗?这是一个都市人群的公共问题,也许你连自己都了解不了。

  仔细观摩影片的人,一定会发现前半部分中有下半部分的主角的出现,虽然只是一闪而过,却也印证了影片的主旨:“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是知己。”下面就继续来解剖下半部分人物思想哲理及其他们所反映的社会问题。

  (三)梁朝伟的“呆若木鸡”。当然我不是有意贬低梁朝伟所饰演的这个角色,不可否认,伟仔的演技游刃有余,他在失恋后所表现的颓废、无奈跟金城武的有所偏差。金城武喜欢打电话,而梁朝伟习惯了与非人类的物体对话,同肥皂对话,同破毛巾对话,同玩具对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梁朝伟代表的是都市中内心闭塞的一类人,也就是内向的一类人。往往具有内向性格的人,对自己是十分看重的,常常把自己放在世界的中心点,让别人来对自己膜拜。“呆若木鸡”说的不是人的智商,而是说人不能融化在商业的社会中,他们只会用默默无闻来替代内心的燥热,我想“冷漠”也是当今社会人群的一种通病,跟长辈不交流,跟子女不交流,也许陈红的一首歌能缓解这种病情,这歌的名字叫做《常回家看看》。

  (四)王菲的“我行我素”。纵观全片,王家卫就是在千方百计的号召这种叫“我行我素”的生活作风。阿菲是个活泼的店员,内心荡漾的激情表露无疑,她会潜入心上人的房间,为他打扫,为他装修,会因为心上人的一根头发而兴奋不已。这样的性格恰好与前三位忧郁人士有着天壤之别。跟随着《California Dreaming》的主题音乐,让我们体会了王菲的无拘无束,体会了都市中还有一种会做梦的人,但这种梦不是虚无飘渺的,切实性才是他们的重点,最后王菲真的踏上了美国加州,结束了在香港的“加州之梦”,就是最好的表现。王家卫所提倡的精神大概就是这个罢。

  《重庆森林》是王家卫电影中我喜欢的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它让我们领略了王家卫独特的电影视角,享受了杜可风,刘伟强高超的摄影技巧,还有一连串经典的台词。看看这类电影,喝喝杯中的咖啡,小资情调便应运而生。</P>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0-1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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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10-20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你的文字里人疯狂而傻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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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的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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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忘怀,他被夺命围堵中的绝望;不能忘怀,他声嘶力竭地质问:“追我干什么?别追我!”;不能忘怀,他鲜血浸润的手,在空气中的期待与执着,以及在警官裎亮的皮鞋前无力而卑微的垂落。所有的压抑倾巢而出,挤压我消化不良的胃,我有些胃疼,还有点心痛。

      来福,这个乡气的名字似乎生而为他所用。在旺角繁华的街头,楞楞地架着副黑眶眼镜,却并不怎么认识路。这个城市的异殊不乏其人,在黑夜来临之际,所有的诡异和妖娆,都在这街头的每个角落蠢蠢欲动。而他,只是一个乡下来的傻哥。

      然而,在他的眉目之间,却看不到世人所通有的奸诈和谄媚,权衡与度量。

      尽管,事实上,他并不傻,他的智力应该相当正常。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了Forrest Gan ,同样的憨直、善良、执着,却有着完全相异的命运。当Gan 在辉煌中走过他的平凡,而他却在平凡中成就了自己的辉煌。

      他的希望,如影随形,就像他背后的另一个自己,给他坚持的勇气。

      他要找回自己的女友,那个叫林素儿的女孩。除此,他还要找出那个出卖村民的叛徒。这是他的心愿,也是他跨出偏僻的小渔村踏进这个繁华都市的全部理由。

      那种阿Gan 牌“一根筋”式的执着,让他无往不胜,几次击退了他所定义的那些“坏人”。他从不多想,只想惩罚那个无耻的“老千”,只想帮那个可怜的妓女夺回提包,勇往直前,在所不惜,即使鸡蛋碰石头。他用拳头扫荡邪恶,证明正义永存。

      一句“他乡遇故知”,拉近了他与妓女丹丹的距离,在喧嚣的旺角街头,他们只是过客和流烟,只是这个城市随风即散的浮尘,只有他俩才是籍以慰藉的同类。他同情她,也信任她。

      正因如此,当他决定杀死那个出卖村人的叛徒时,丹丹的苦苦哀求:“大哥,别试!千万别试啊。”,让他无所犹豫地弃之而去。他没试过杀人,他还没尝试着去当个“坏人”。在他心里,人只有好坏之分。他想做好人。

      他的憨直与善良,也让他最终在丹丹的劝解下扔弃了本可保命的手枪。

      他放弃了此行的一个愿望,也就意味着另一个希望将弥足珍贵。

      他要找到那个让他无数次魂牵梦萦的女人。

      回到楼上,却中了早已伏下的狂徒的算计;追下楼去,却错杀了逼视而来的警察;然后是末路狂奔,然后是枪声,然后他倒下……

      所有的偶然,其实是冥冥中早已铸就的必然。那些性格中的美丽,至使至终是牵扯他命运的绳索。然而,他的心灵始终如婴儿般,一片纯净。

      如果说,阿Gan 戏剧性的命运是想给绝望的人们一些永远无法触摸的希望,那么,他的悲剧则给天真的人们描绘了现实的残酷与真实。

      他倒地的那刻,那个躺在医院的叫做林素儿的女人也同时停止了心跳。这就是他苦苦追寻的结果,也是这部片子唯一能够留给人的一点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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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旺角黑夜》观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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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0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P>
    <>电影《阿甘正传》里的一句经典台词。这是我最爱看的电影,最早是和兄弟一起看,然后是一个人看,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很早以前写过一次关于阿甘的东西,但始终都觉得不尽人意。有时候就是这样,对于自己珍爱的东西,真的很难用语言或文字向别人表述你对它的领悟。</P>
    <>《阿甘正传》,我认为它的主题有很多,主要有两个:一,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对命运的思索。人的命运是按一定的轨迹运行,还是象羽毛那样飘忽不定呢?二,它的反主流、反社会、反传统性。影片以一痴呆的视角来观察美国几十年的历史变迁。一个智商为75的人,却能看到许多“聪明人”看不到的人生美丽。即使是在危机与彷徨中,他依然有星光、彩云陪伴,让他一步步跑下去,跑出辉煌的人生历程。

    影片以首尾照应的方式强烈的突出第一个主题—对命运的思索。影片一开头,一根羽毛飘飘荡荡,吹过民居、马路,最后落到阿甘脚下,优雅却平淡无奇;影片的结尾,阿甘坐在他母亲曾经送他上学的长凳上,目送儿子上了校车后,默默地想着什么,一根羽毛从他脚前飘起,飘向蓝天、白云之间。如此鲜明的对照,稍许有点想象力的人看了这部影片,都会有自己的想法。那根羽毛象征什么呢?是不是人生的轨迹呢,阿甘也在思索。特别是在他母亲去世后,他经常问自己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关于影片在表现第一个主题的高潮阶段,我认为应该是阿甘在珍妮墓前向珍妮诉说对人生、命运的看法。影片最另人难忘的是阿甘的飞毛腿,还有他的“跑”,这一线索贯穿全片。一群人要欺负阿甘,珍妮就冲着阿甘大叫:“福雷斯特,快跑,快跑!”阿甘终于挣脱了脚箍的束缚,迈开了让人羡慕的飞毛腿。在越战中,阿甘靠飞毛腿救了多名战友,包括一名军官;后阿甘进行了横跨美国的长跑,他跨过了阿拉巴马州,穿过了沙漠,绕过了海洋,历时三年多,当记者问他是不是为了某一崇高的目标而长跑时,阿甘说,我喜欢跑。接着他身后多了一群追随者,当阿甘准备放弃时,那群人傻了:“他不跑了,我们怎么办?”人存在在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这是我们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那群盲目的追随者认为阿甘有人生的答案,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而不是自己把握命运。阿甘呢,他长跑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找珍妮吗,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行为往往是偶然的、下意识的,他的目标不很明确,但他却一直跑着,仍然自己把握着自己。或许在他看来,跑便是希望,影片也就是在这种“跑,向前跑”的基调中展开的。“奔跑会给人带来希望”成了影片的一个旨义。

    至于影片第二个主题,则更加明显。阿甘经历了美国三十多年间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参与谱写了一些重要的篇章,先后得到总统肯尼迪、约翰逊、尼克松的接见,成为那时代的风云人物,但阿甘是个痴呆,他却经历了许多正常人无法经历的人生。阿甘形象的塑造,颠覆了正常世界中的英雄形象,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反主流性。阿甘的经历另许多“聪明人”相形见拙,我想导演就是想通过阿甘形象的塑造来反讽社会,反映社会现状,比如对人异化、堕落的揭露等,借此来引起人们对社会与人们命运、前途的关注。上面提到的那群尾随者,他们找不到人生的答案,盲目地追随着阿甘,可以这么说,这就是美国当时社会的一种现实,人们对现实失望,找不到生存的动力与意义,只好无望地把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而阿甘却总能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勇敢地跑下去,这不能不说是绝妙的讽刺。阿甘的一句粗话“shit happens”成了不干胶的广告语,阿甘用文化衫檫脸上的污泥,竟成为畅销的花脸图案。影片用这种偶然性既颠覆了人们所熟悉的、根深蒂固的因果观念,又造就了一种意外的喜剧效果,使得那些扎根在人们意念中的既定性的东西被解放出来,进入一种假想的寓言之中,使观众领会观片的乐趣。还有阿甘的愚顽和执拗,历经时代变迁,经久不变,而其他人,有人堕落,有人投机------ 而他,老实,忠厚,讲信用,心无一些邪念,可以说是人之典范,影片的讽刺性不言自明。 </P>
    <>在第一次听到了影片的音乐的时候,我就有种灵魂上的深深的触动。音乐随着白色羽毛的缓缓飞舞,逐渐清晰,温暖而又略带着伤感,像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心里。感动着,惊讶着,轻柔地到达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P>
    <>始终还是写不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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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意弄人。</P>
    <>时隔三年再听到她的声音,我依然能第一时间听出她是谁。当初她是那么毅然决然地离开我,离开上海,之后就一直沓无音讯。我甚至不知道她离开的原因,曾经试图找她,想问个究竟。但许是因为男人那种可怜的自尊心使然,找的并不是那么用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就渐渐地把她“淡忘”了。但是,因为她的离开也使我不再相信这个世界还有所谓的爱情存在。</P>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P>
    <>我知道自己不是女人理想中的丈夫或情人,身上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臭毛病。所以对于她离开我的分析结果是: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不能容忍我的那些毛病,所以选择了离开。基于这样的分析,这几年对于她我也就过的心安理得了。</P>
    <>但是这种心安理得从再听到她声音那一刻开始离我远去了。因为她告诉我,“我们”的女儿已经两岁多了。</P>
    <>我们的女儿,我们的女儿……我在电话里反复的重复着这几个字。我相信她不会骗我。但是我怎么接受这个事实?</P>
    <>“我告诉你不是要你做什么,只是希望你能来看看孩子。”她在那头略带安慰地跟我说。</P>
    <>23号,乘班机到了青岛。她带着孩子来接我。她比以前更瘦了,显得苍老了些,不像她这个年纪应该有的外貌。我看到了孩子,几乎不用再怀疑,这一定是我的孩子。单眼皮、高鼻梁,胖乎乎的,并不十分好看,但是很可爱。她让孩子喊我叔叔。孩子怯生生地喊了我一声。我窘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才答应着。我想抱抱孩子,但是孩子躲在妈妈怀里不肯让我抱。</P>
    <>不知道是因为血缘关系还是小孩都不认生,在回家的路上,孩子爬到了我怀里,摸我的头发,摸我的鼻子,摸我的脸,那一刻,我的眼眶有点湿润。虽然我知道结婚生子对我是无可逃避的事,但是我从未设想过将来有了孩子的情景,更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坐在出租车上,除了逗孩子,我们没说什么话。</P>
    <>她们住的房子不大,看的出来,她很用心地把房子布置的很温馨,这一点和以前一样。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总是喜欢布置房子,把我的房间拾掇的很舒适,让我总想呆在房间里不想出去,我兄弟曾因此羡慕不已。</P>
    <P>她让我陪女儿玩,自己到厨房做饭。她知道我喜欢吃她做的菜。女儿已经不把我当外人了,把她的玩具一件件秀给我看,还时不时地凑过来亲我一下。我呆呆地陪着她玩,之所以说呆呆地,是因为我还无法融入这种气氛。</P>
    <P>菜是我喜欢的菜,红烧肉,家常豆腐,鲫鱼汤,炒菠菜。味道还是那么好。心情却再也不可能像从前那样轻松了。</P>
    <P>吃完饭没多久,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的女儿累的睡着了。我们两个人相对无语。觉得空气很凝重。</P>
    <P>还是她先开的口。说起了我和兄弟的事。她对我这几年的生活似乎一清二楚。对于她自己的生活却只字不提。我想问她为什么离开我,离开后是怎么过的,但始终没有问出口。大多数时间大家都沉默着。</P>
    <P>最后她说,“明天我要上班,你陪女儿多呆会儿行吗?”</P>
    <P>“你放心工作吧,这几天女儿就让我带吧。”我没有犹豫。</P>
    <P>24、25号,白天我带着女儿在青岛到处转悠,晚上回家她一定已经做好饭了,都是我和女儿爱吃的。我小心翼翼地享受着三口之家的快乐。</P>
    <P>女儿已经开始依赖我了,连睡觉都吵着要跟我一起睡。我问女儿:“那你妈妈睡哪里?”,女儿毫不犹豫地说:“妈妈睡沙发。”她哭笑不得。我再问女儿,“让妈妈跟我们一起睡好不好?”,女儿一脸严肃地想了一会儿说:“不好,你不是我爸爸。”我的心咯噔了一下。</P>
    <P>我订了26号返航的夜机。中午把女儿交给保姆之后,约了她一起在外面吃饭。几天来我基本上没怎么睡觉,我在想究竟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尊重她的意见。</P>
    <P>我相信这几年她一定过的很辛苦。</P>
    <P>她说她不需要我负责任,只是她觉得有必要让女儿知道她的爸爸是谁,并且她不希望女儿恨自己的爸爸,所以要乘着孩子还小,让我多跟女儿接近,让女儿明白爸爸也是爱她的。</P>
    <P>我说我很难做到这么心安理得了,我必须得做些什么,毕竟女儿也是我的。</P>
    <P>最后我们只做了一个决定,在我离开前告诉女儿我是她爸爸。</P>
    <P>至于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她始终都不肯告诉我答案。</P>
    <P>下午她请了假,我们俩一起带着孩子玩,一直到她们送我到机场,一下午女儿都由我抱着。</P>
    <P>过安检前,她跟我怀里的女儿说,“宝宝,他是你爸爸,以后就喊他爸爸。”我也赶紧说:“乖,喊声爸爸。”</P>
    <P>女儿奶声奶气地说:“叔叔,你不是我爸爸。”</P>
    <P>但是,在我向她们挥手的时候,女儿哭了,她也哭了,而我,却欲哭无泪。</P>
    <P>飞机上,我睡着了,我似乎听到女儿在喊我爸爸。</P>
    <P>现实再次让我手足无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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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有个朋友说我的生活像神六上天,不是常人有的。</P>
    <>今天又看到一位朋友发的消息,说我的生活像电视剧。</P>
    <>我很少拿自己和别人去比较。因为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所以没有可比性。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与缺点,你很难说谁就比谁过的幸福,谁就不如谁。别人经历过的你未必会经历,而别人未曾经历的也许又是你所经历的。很绕口,不过说到底还是很老套的:每个人其实都在各自的平台上日复一日地不断上演人生悲喜剧。</P>
    <>在这个论坛上给自己留下这片天地之前我曾经想过很多。就像我给自己的天地取的名字一样,我希望自己的生活可以从头再来。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脆弱,这是一种来自于内心深处的精神上的脆弱。非常恐怖的脆弱:没有信仰,没有目标,没有原则……简单点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我希望自己不再像从前那样活着,所以我有违“昔我往矣”的原意而取它来做我的网名,希望昔日的我离我远去。</P>
    <>现在想想的话,其实这样也是不对的,作为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在思想上做到与自己的以前隔绝的。</P>
    <>我可以选择离开上海,可是我觉得自己更适应上海的生活。</P>
    <>我可以选择回到父母身边,可是我觉得还不如像以前一样偶尔回家小住。</P>
    <>我可以接受父母安排的婚姻,可是在发生这样一件事情之后,却根本不知道作何选择。</P>
    <>当然我可以给自己找很多理由来解释这一切,可是归根结底还是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我始终都放不下过去。</P>
    <>这几天也想明白了,既然放不下,就不必放下,既然不能十全十美,就尽量做到无愧我心。</P>
    <P>突然觉得很可笑,无愧我心,我以前不就这样要求自己的吗?</P>
    <P>绕了一大圈,还是回到原来的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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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杂说吃醋</P>
    <>造醋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P>
    <>未有醋之前,古人只能用梅子捣碎之后,取汁其调味,《尚书》中“欲作和羹,尔惟盐梅”,说的就是这段历史。其时饭菜滋味,相当寡淡。有专家考证,汉朝之后,才有了以植物淀粉为主料经发酵制成的酸性调味品——醋,从此以后醋民渐多。南宋吴自牧在《梦梁录》中已经记载:“盖人家每日不可缺者,柴米油盐酱醋茶”。不过,尽管吃醋者数以亿计,但“吃醋”的声誉却不好。这全是唐太宗闹的。</P>
    <>李世民即位之后,不知怎么一时心血来潮,要将几名美女赐给宰相房玄龄做妾,房玄龄死活不敢要。太宗知悉全因宰相夫人从中作梗,便想断一断家务事,把宰相夫人召来说:“若宁不妨而生,宁妨而死?”并叫人送上一壶“毒酒”,让她当即抉择。没想到,房夫人“宁妨而死”,接过“毒酒”一饮而尽。幸好,李世民给她喝的只是一壶醋,不然非得闹出人命来。</P>
    <>此事新旧《唐书》均不载,见于唐人笔记《朝野佥载》,未知是真是假。不过唐太宗和房玄龄的关系非同一般则是确实的。他让房玄龄当了十多年的宰相,下令在表彰开国功臣的凌烟阁上供奉其画像,在房玄龄晚年病重的时候,还下令凿开宫墙,以便随时去房府探望病情。房玄龄一生处事谨慎,因此太宗得闲时拿他开玩笑也是有可能的。这个玩笑一开,吃醋便有了另一重含义:“产生嫉妒情绪(多指在男女关系上)”,而且广为流传。现如今,知道房玄龄的人大概不多,但问起“吃醋”的意思来,则是妇孺皆知。</P>
    <>自打有了“吃醋”一词,醋的社会形象便大受影响。据清人笔记《栖霞阁野乘》记载,朱兰坡主讲钟山书院时,曾让学生以柴米油盐酱醋茶各赋七律一首,有一顾姓书生《咏醋》诗更是深得其中三昧。起句为“书生风味美人心”,结句为“我亦醯鸡感身世,半瓶羞涩到而今。”书生风味自然是穷酸,美人心则是“吃醋”。“半瓶”后面省略的是一醋字,没有一个是好词儿。“醯”则是醋的古称,不过“醯鸡”却不是醋烧鸡,而是比蚊蚋还要小的虫子。《庄子.田子方》中记载,孔子去见老子,老子乘机教诲了他一番,说是至人的道德就是自然之道,是贯通万物的,故无须特别培养,而万物就离不开它。就像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一切本来如此,故无须加工。等等。孔子回来后深有体会地告诉颜回:“丘之于道也,其犹醯鸡与!微夫子发吾覆也,吾不知天地之大全也。”知道了这个典故,也就明白了醯鸡也不是什么好词儿,尽管它与醋只有字面上的联系。</P>
    <>虽说蒙受了种种不白之冤,但醋在烹调界的地位却并未因此而减损。北宋陶谷在《清异录》中说:“酱,八珍主人也;醋,食总管也。反是为,恶酱为厨司大耗;恶醋为小耗。”不但封醋为食总管,而且认为厌弃酱醋是厨师的绝大损失。宋代菜单中带有醋字的就有醋赤蟹、醋白蟹、五辣醋蚶子、五辣醋羊、酒醋肉等等。现在杭帮菜中的西湖醋鱼、宋嫂鱼羹之类的醋菜,恐怕与宋代还有些渊源,因为当时杭人之嗜醋,绝不逊于今日之晋人。</P>
    <>北宋李之仪在《姑溪居士文集》中记载,杭人“食醋多于饮酒”。到了南宋,民间更是流传着这样的俚语:“欲得官,杀人防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行在”即是临安,也就是今日的杭州。宋高宗南渡后,称临安为“行在”,即行都,以示不忘故都汴梁。不过,这一“临”就是100多年,到后来干脆是“直把杭州作汴州”了。卖醋而能得富,足见当时杭州人吃醋之普及。南宋朝廷和临安府还分别在城里设有“御醋库”和“公使醋库”,专门生产食醋。凡事一旦有官家搀和在内,其中多有厚利可图。由此可以断定,卖醋得富,应非虚言。</P>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人家每日不可缺少的七样东西中,盐茶过去被官府十分看重,经常要“榷”之,即实行专卖,以便从重抽取高额税收,供养百官群僚。一些朝代实在没有来钱的辙了,也要拿醋“榷”一下。宋元两代和金国,都有榷醋的记载,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郡计仰榷醋”的地步。为了维护专卖,宋徽宗还下过诏令:“卖醋毋得越郡城五里外,凡县、镇、村并禁……”连吃醋都如此不自由,今日看来未免可笑。未知后人看今日之事,是否会有同感。</P>
    <>醋之佳品甚多,镇江香醋、山西老陈醋、四川保宁醋、天津独流老醋,各有特色。当年袁枚认为:“镇江醋颜色虽佳,味不甚酸,失醋之本旨矣。以板浦醋为第一,浦口醋次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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