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7-10-7 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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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行医资质却打着祖传郎中、专治各类疑难杂症的旗号,以小针刀放血等手段给患者诊疗,被天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 两次行政处罚仍不悔改,再次为他人进行诊疗。9月10日,这名“土郎中”梁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56岁的梁某是临海市人。从2015年1月开始,在未取得医生从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梁某在天台县租用民房开设诊所。他自称是祖传郎中,发放印有名字、联系电话以及还印着“祖传刺血与中医结合,治疗脑猝中(见效快、成本低、不复发)、脑瘤、心脏病、肺病、皮肤病、肾病、肝病、关节病、头痛病、失眠、不孕不育、子宫肌瘤、子宫癌等各种疑难杂症”的名片招揽生意。
次年4月6日下午,梁某以小针刀在给一名病人进行放血疗法时,被天台县卫计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被处以没收医疗器械和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受罚后没几个月,梁某又在当年的12月份在租房内重新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患病的妇女安某慕名找到梁某求医,但经他诊治后,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2017年1月,安某家属天台县向卫计局举报梁某非法行医事实。这次梁某受到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梁某2017年下半年转移地点,到临海市开了一家养生馆,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今年7月24日,梁某的非法行径再次被人投诉举报。经查,梁某不但在养生馆里开展医疗服务,并游走天台县给人诊疗。5月份时,梁某在天台为一名汪姓患者用小针刀进行放血治疗,后来汪某给他送了一面锦旗。
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8月22日,案件被移交到天台警方。梁某到案后,面对确凿的证据,如实供认了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事实。
案件主办民警王吉介绍,梁某非法行医虽然未对患者造成现实的生命健康危害,但其行为属于屡教不改,仍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符合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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