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怎么能算是盗窃,卡又不是我偷的。”一年前,朱某在银行ATM机里发现他人遗留的银行卡,便从中取走5000元。事隔一年后他在路上被民警认出,他承认了自己取钱的事实,但其辩称取钱行为不算盗窃,而是“意外之财”。
1去年“这个怎么能算是盗窃,卡又不是我偷的。”一年前,朱某在银行ATM机里发现他人遗留的银行卡,便从中取走5000元。事隔一年后他在路上被民警认出,他承认了自己取钱的事实,但其辩称取钱行为不算盗窃,而是“意外之财”。 去年,在温岭务工的朱先生来到城北街道某银行取款。等轮到朱某取款时,他意外发现取款机的插口里还插着一张银行卡。心生贪念的他看到那张卡还没有退出操作界面,不需要再输入密码,里面的钱可以随意取出来。于是趁丢卡的人还没找回来,分两次从卡里取出了5000元匆匆离开了银行。
由于没有开通手机短信提示,失主易某直到当天晚上才发现自己的卡不见了。第二天去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知他的银行卡在昨天被人分2次取走了5000元钱。易某向温岭城北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受案后,掌握了朱某的相关信息,但由于朱某取完钱后就离开了城北,案件一直未破。
2时隔近一年后当朱某途经城北派出所时被眼尖的户籍民警认出。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承认了自己取走他人银行卡5000元的事实,他天真地认为不偷不抢,取别人落下卡里的钱不算偷,被找到大不了还给人家。当民警告诉他涉嫌盗窃,面临刑事拘留,他才意识到自己事情的严重性,后悔当初不该贪图他人钱财。 目前,盗窃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并全额归还了5000元钱。(郭文明)
警方提醒 市民在银行取钱时遇到类似捡到银行卡、信用卡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主动归还捡到的银行卡,千万不能以一时的侥幸心理去贪图便宜,否则便是触犯了法律,其后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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