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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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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师是什么?教师是用来传道授业解惑的那个人。无论是传也好抑或是授也好,从这两个字上我们都能看出教师应该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这个高度除了专业方面之外,更应在精神上、经济上乃至社会地位上,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才能担保教师的话有分量,才能担保教师的教育效果充分显现出来。而实质上,在今天的社会中,教师仍然毫无疑问是生活在一个比较底层的地位。他们生活贫困寒酸,无法有足够的经济保证对时代有充分的体验;他们工作劳累辛苦,在每天的疲于奔命中无法接触最新动态。不是就有手机短信这样嘲讽教师吗:“起的比鸡早,睡的比鼠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牛重”?这也许只是一种调侃,但在一线干教师的人们,谁又会不清除个中滋味呢?再加上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是非常清贫的无权行业,而生活重压下的老师又要时刻为生活而奔波,包括职称评审,哪一位老师没有经过求爷爷告奶奶的历程呢?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中,教师难免会变得琐碎,难免会变得猥琐,他们的腰杆是无法挺到一定的高度的,当然也就会被一些富人所鄙视,而这种态度从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和行为结果。

  所以,在我们这里,学生打老师而没有受到任何惩处绝对不是新闻,因为这些学生的来头大得很,而如果哪个老师动手打了学生一下而没有受到任何惩处,那可成了轰动新闻。在前段时间,一位年级主任因为制止一个同学破坏学校的电话设备而拉扯学生,导致这位同学因为站立不稳而坐倒在地,学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结果,家长大闹校园,生生讹诈去一大笔钱方才罢休,并且这位学生仍然是大大咧咧地在校园中东游西逛。受到打击和伤害的是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和教育意识。

   所以,想冒昧地一问社会,在整个教育的经过中,教师到底还有什么权力可以用来制止种种违纪行为,到底还有什么权力可以用来维系自己的合法利益,到底还有什么权力来维持教育的效果和质量?

   说到把学生当人看,首先应该明确的一个概念是学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定位。从人的职责上看,工人是生产产品的,所以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他必须接受企业严格的管理,出了差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处甚至被炒鱿鱼;农民是种植庄稼的,所以为了保证来年的丰收,他必须辛勤劳作和遵守农时,稍有懈怠,就会受到老天的责备甚至会导致颗粒无收。对于一名学生,勤奋学习,孝敬父母,遵守校规,遵纪守法本就是他们起码的职责所在.

   而学校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定位呢?我个人认为,学校决不应该是给学生提供什么优质服务的(那不成了宾馆酒店了吗?),它使用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对尚未定型的孩子进行道德上的规范和知识上的丰富,他应该是一个对学生的错误行为和认识进行教化和约束的地方。因此,学生是来求学的,接受老师的引导、批评甚至给予严厉的处分本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犯了错误却还要接受比没有犯错误更为温和态度,那么,教育的威力又从哪里显示呢?难道教育就一定只有这样泛滥的温情,而不应该有严厉的责罚吗?

   如今,在所有的学生人身伤害中,不管是不是学校的过错,统统把板子打在学校和教师的身上。跑操时心脏病猝发引起死亡学校要承担责任,正当的批评之后学生有自杀行为教师要承担责任,甚至在旅游中的一些天灾仍然要学校承担责任,并且动不动索赔数额就高达几百万。我实在不知道,学生的跑操难道是错误的吗?学生的自杀行为仅仅是因为一次批评吗?这么多的责任要让学校和老师负担,我们柔弱的肩膀担负的起吗?如果所有的责任都应该担负,那么教师的教育权利还剩了多少呢?难怪,有的校长公开对教师说,别给学校惹事,至于一些捣乱的学生,人家想干嘛就干嘛,千万别捅出什么篓子来!

   我们常说,在欣赏和赞美中成长的孩子会变得又自信又善良,可是,为什么从来没人想过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难道就不会又虚伪又怯懦,又虚荣又自负,并且对于生活的暴风雨是毫无抵抗力的呢?时至今日,一些以教育的严酷和艰苦出名的步行学校应运而生,不应该给我们的社会某些警示吗?

   在中国的过去,盛行老师拿着戒尺强迫孩子去读书去学习做人,我也没有听说到很多有关失去尊严失、去人格,让孩子变得暴戾、自私、虚荣、冷漠的事情,有多少孩子因为想不开而走上绝路。相反,在中国的古书和古色古香的故事中,我们见到的是谦让、孝敬、尊重、旷达,我们品到的是李白的豪放不羁、东坡的达观洒脱、杜甫的忧国忧民。而当面对一棵有着旁逸斜出枝叶的小树时,到底什么方法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呢?

   所以,想冒昧地二问社会,面对一群尚未定型的未成年孩子,仅凭嘴巴上的温情诱导真的就能有非同一般的效果吗?当老师放下所有让学生会产生威慑力的武器时,他的手中还剩下什么样的底牌让性格各异的学生对他们的行为有所在意?在规劝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手中到底应该负有社会交给的什么样的权利?

            谢谢大家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1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老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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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1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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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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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低头垂思,无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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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的权利与教师的权利永远联在一起,教育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教师的权利被漠视就必然导致学生的权利无法保障,想单方面解决是绝对行不通的.可笑今天教育老爷们推行的所谓教育改革正是这样搞,他们一方面高喊减轻学生负担,另一方面却不断对教师施加压力,教师的负担越来越重,又如何能减轻学生负担?想通过剥夺教师的权利来保障学生的权利,只能是某些人幻想.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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