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3-7-16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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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交警开展城区严管街路大整治
9月1日上午9时,在天台县赤城路赤城大厦前,刘某驾驶广告宣传车驶进禁行道路,被正在值勤的天台交警城区中队长许标拦住,一脸茫然的刘某最终因违反禁令标志闯禁行线被处罚一百元,驾驶证扣了3分。林华强摄
从2013年9月1日起,天台县对劳动路、工人路、赤城路、人民路、飞鹤路、上清溪路、金盘路、天桐路、飞霞路等19条主要街道、路实行严管整治,严格落实“十八条罚令”。 据悉,在此次整治工作中,天台交警除留值班人员外,全警全员参加整治,每天从早晨6时30分直到下午6时30分,在19条严管街、路上定点值勤,严查严纠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广告车高音喇叭宣传、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行,以及非法营运的电动车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燃油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8月以来,天台交警大队以宣传教育为主,对交通违法行为以劝导、警告、教育为主。9月1日起,交警部门对明令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
据统计,昨天共查纠违法行为506起,其中违法停车105起,拖拉机、大货车、教练车、广告车等闯禁38起,拖车8起,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天台交警城区中队还安排8辆警用摩托车巡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十条罚令”严治九条街路
自9月1日零时起,我县城区内9条严管街、路包括劳动路、工人路、赤城路、人民路、飞鹤路、上清溪路、金盘路、天桐路、飞霞路,将严格落实“十条罚令”。届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人行道乱停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都将受到警告或5—3000元不等的罚款。
针对“十条罚令”涉及的相关条款,近日,记者采访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褚义浪表示,在严管街、路,我县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县里出台的“十条罚令”要求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闯红灯,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转向、调头,闯禁行线,以及路口穿插排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管整治。褚义浪强调,严管整治重在“严”字,处罚不留情面。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县里出台的“十条罚令”,做文明人、开文明车。
对于严格执法,整治市容市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邱洪也表示赞同。
邱洪介绍,对于九条严管街、路“十条罚令”,涉及到行政执法局的包括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流动摊贩经营、人行道违章停车、违法占道经营等内容。
邱洪称,为了做好严管街、路整治工作,县行政执法局将对九条严管街、路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支持行政执法局工作,遵守“十条罚令”。
据了解,9月1日开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将全员出动,严格执行全县严管街、路“十条罚令”。广大市民朋友请文明出行,为创造卫生、洁净、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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