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2-12-20 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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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郁闷啊,有个女的赖在我宾馆里不肯走。
晚报QQ通:付钱的话住多久都没关系啊!
乖乖:问题是她不付钱啊,就想蹭住。
晚报QQ通:之前你们认识?
乖乖: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老公的朋友带这个所谓的女朋友过来住宿,前后来住过两个晚上,最后一次是上个星期六晚上来的,第二天那女的说要回杭州上班,就走了。但前天下午,她一个人打车回来了,而且两只脚都带着伤,说是回来找男朋友。
晚报QQ通:怎么会受伤啊?
乖乖:我当时一看是她,因为有些认识了,就扶着她下了车,还帮她付了车费,没想到这女的就赖着不肯走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她根本不是在杭州工作,而是在椒江的一家饭店工作的,当天因为开水烫伤了脚,但老板没给说法,她没地方去,就来我这了。
晚报QQ通:那你给她房间了吗?
乖乖:本来想给房间的,但转念一想,还是给我老公朋友打了电话。
晚报QQ通:他来了吗?
乖乖:来了,但是两人好像已经分手了,他也是上个周末才知道这女的原来是有男朋友的,我们也觉得很讶异,反正这女的就怪怪的。知道是这样,我也就没免费开房间给她,谁知道她居然报警了。
晚报QQ通:报警的理由是什么呢?
乖乖:她的意思是自己没地方住,就要住在我这里,而且当时我帮她付了车费,就是默认的意思。而警察来的时候第一句就说,怎么又是她!
晚报QQ通:看来之前也闹过什么事情吧?
乖乖:嗯,应该是的,之后警察就带她去救助站了,但那边没收,又给送回来了。这不,昨天大半夜的,就躺在我宾馆门口,害得我们都没法休息。
晚报QQ通:那她受伤了应该找老板啊!
乖乖:是啊!警察也让她去找老板好好谈谈,但她说只要那边调解不好就要回来找麻烦,我们真是莫名其妙地惹祸上身啊!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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