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3-7-16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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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同居的女友与人开房,为泄愤叶某一刀刺伤情敌。3月7日,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提起公诉。
叶某,男,28岁,天台县人。2009年8月,与女友虞某认识后很快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2011年7月,虞某提出分手,叶某没有答应,两人虽保持同居关系,但感情不如从前。几乎同时虞某又在网上认识了裘某,不久两人便以男女朋友相称。
2011年8月10日晚,叶某遇到虞某,询问虞某要不要一起回家,虞某说等一会再回。到晚上11点,叶某还不见虞某回家,打电话也没人接。叶某心里隐隐感觉到女友和其他男人在一起,遂出门寻找,并顺手拿上水果刀。凭着感觉,叶某来到平时他们开房常去的小宾馆,同时顺利地在前台找到女友登记的信息。于是他直奔楼上用力敲门,但门却紧关着,这让他更加肯定里面有别的男人,于是叶某遂叫来虞某的好友帮忙叫门。不知是计的虞某把门打开后,叶某果见到一男人(裘某)赤身坐在床上。叶某愤怒至极,朝裘某踢了一脚,结果被虞某拉住。见此情景,叶某假意要走,使虞某放开了他,但叶某趁机掏出水果刀,朝裘某的后背狠狠刺了一刀后马上离开。后经鉴定,裘某的伤势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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