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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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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戴某突然兽性大发
今年5月25日凌晨,戴某约陈某到茶室聊天,至凌晨2点,陈某打算回家了。
陈某刚走到街上,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回头一看,竟是戴某。
戴某提出送陈某回去,然而,到了陈某暂住处一楼,他却兽性大发,用暴力手段将陈某推倒在椅子上,捂住陈某的嘴,并将陈某的裤子撕破。
陈某右腿膝盖曾经做过手术,因轻微残疾而无力反抗,悲剧最终酿成,戴某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陈某和姐姐抱着,哭成了一团。
住在对面的邻居骆某也表示,当晚曾看见陈某两姐妹哭得很伤心,陈某的裤子还破了一块,头发十分凌乱,脸上有血迹。
六次笔录都不肯承认强奸事实
今年6月2日,戴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永嘉警方刑事拘留,6月17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介绍,从抓获至今,警方对戴某做过6次讯问笔录,每次他都拒不承认自己的强奸行为。
奇怪之处还在于,戴某每次的供述,竟“随着证据走”。
比如,戴某起先不承认和陈某发生了性关系,然而在DNA结果鉴定出来后,他又承认了;
戴某一开始说,案发当晚,是陈某主动提出让他送的,两人还一直并肩走在路上。
而当监控录像显示,陈某当晚是和姐姐并肩走回家的,戴某又说,自己记不清了。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说,供述跟着证据不断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戴某供述并不客观。
起诉书上,认定戴某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还有法医物证鉴定书、手机通话记录与短信记录,和多名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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