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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为顿饭钱翻脸分手 女子觉得亏抱走男友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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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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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1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哪里是偷嘛,我们分手了嘛,他也要给我分手费噻!”王淑芬(化名)和张强(化名)耍朋友,分手后决定拿走张强的电脑。11月28日,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找到她时,她居然说这是“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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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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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付钱”

      为了这个两人闹崩了

      张强今年36岁,是江北寸滩的居民,11月4日刚离了婚。“我就不信,我仪表堂堂,找不到个好老婆。”离婚之后,他开始在网上大撒网,不停地加陌生的女网友聊天,希望火速找到女朋友。“我就要给我前妻看看,跟她离了婚,我马上就找得到个更好的。”

      11月10日,张强离婚刚6天,就真的在网上找到一个很聊得来的女网友。女网友叫王淑芬,34岁,四川人,也是刚离婚不久,现在在江津打工。

      两人互传了照片,张强对这个女网友很满意。聊了两三天,他就迫不及待地赶到了江津,把女网友接到了江北寸滩自己的家里。

      当晚,张强就和王淑芬住在了一起,确定了恋爱关系。王淑芬还要上班,第二天,张强依依不舍地送走了她。

      “我过来一趟嘛,我带你见见我们家亲戚。”11月17日下午,王淑芬接到张强电话后,很快赶到江北。

      王淑芬正喜滋滋地准备第二天见亲戚,张强一句话,却让她暴跳起来。“我离婚是净身出户,也没得钱,明天请吃饭,你付钱哦!”张强当时这样说。

      “我给钱,你想得出来!别个女娃儿第一次见男朋友的亲戚,还有红包收,你居然叫我付饭钱。你脑壳有包哦!”王淑芬很生气。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大吵了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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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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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亏

      分手后抱走男友电脑

      第二天一早,张强上班去了。王淑芬开始收拾自己的包,准备离开。她已经想好了,要跟张强一刀两断。“我再婚嘛,就是想找个依靠,怎么可能跟穷人过穷日子。”

      走出家门时,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很亏,决定带点东西走:“他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张强家也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搜寻一圈,只有个电脑值点儿钱。王淑芬毫不犹豫抱走了电脑。

      张强下班回到家,发现自己的电脑不见了,王淑芬也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他马上到寸滩派出所报了警。

      前天下午,民警找到了王淑芬。不过,她一直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这不是偷,算是他赔给我的分手费嘛!”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江北公安分局获悉,因涉嫌盗窃罪,王淑芬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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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啥都有啊~{: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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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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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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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6-10-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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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一夜的损失费总要算的。多少价格那是另外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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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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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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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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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亏他们还是恋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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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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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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