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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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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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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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导致家人遭遇不幸的原因,林美说出了她不愿回首的往事。
据林美介绍,2006年7月29日,21岁的她经大哥的同事介绍,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黄田村草铺某制品厂上班。8月7日下午,该工厂停电,工人提前下班,一名姓彭的女同事邀请她去吃饭。吃饭时,彭某带来一名叫廖某某的湖南男子。8日晚,下班后,彭某邀请她吃宵夜,这次除了廖某某外,还有一个叫“长子”和一个叫“阿刚”的男子。过了一会儿,她便准备离开回厂区。当她出了餐厅准备走时,却被廖某某拉住,对方拿着匕首,逼她跟他走。后来,廖某某将她带到黄田村市场附近一个旅馆,像恶狼一样将她按倒在床上强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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