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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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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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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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南京徐老太将彭宇诉至法院,称后者将自己撞倒,而彭宇则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撞到徐老太,完全是出于好心将其扶起送医。一审判定彭宇撞人并赔偿4万余元,“彭宇案”最终以调解告终。“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一审判决书中的上述判决词,在“雷人”的同时,引起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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