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禽兽!禽兽!

  [复制链接]
查看: 587|回复: 19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 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6-6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网长沙6月5日讯(记者 廖洁 实习生 袁菁芸)12岁,还只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正期待着阳光雨露的滋润和养分,但安安却正承受着常人所不能承受的痛苦。
      小女孩安安(化名)在湖南省桑植县中医院的病床上静静地躺着,脸上和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拆线,但一根肠子仍然在肚子外面,右眼完全失明,医生说,必须立即摘除,否则会感染左眼。

      2011年5月24日下午,安安遭受她稚嫩的生命中最悲惨的迫害。为了给在校读书的两个妹妹换取一点生活费,她独自上山去采摘野蒿,然而,一场毁灭性灾难却降临了。

      当地一名二十多岁男子将魔爪伸向了这个柔弱的小女孩,残忍地将其强暴。

      随后,歹徒用碎石砸向毫无反抗能力的安安的头部、身上、四肢,致使女孩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一只眼睛失明,鼻骨骨折。

      不仅如此,歹徒还将一根根随手拾取的木棍从安安的下体插入(在医院里从她体内共取出了4-5根木棍),贯穿了女孩的阴道、膀胱、子宫、直肠、腹腔,其中最长的一根木棍长达30厘米,全部插入安安的体内,肠子从创口流出了体外。

      行完凶后,歹徒拖拽着奄奄一息的安安从乱石沟里沿沟而下40多米,最后将她用碎石埋藏在一座不易发觉的桥洞中后逃离。

      当奶奶找到安安时,她已被折磨得近休克。桑植县中医院所有专家、医生已尽全力保住女孩性命,但歹徒的暴行导致女孩直肠前壁贯通伤,粪便流入腹腔,膀胱后上缘有两道裂口(已经贯通),病情相当严重,还有十几天的危险期。

      公安部门在女孩醒来后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事发多日,来到案发地点,虽经过了几次雨水冲刷,但石块上斑斑血迹依然触目惊心。

      安安家境十分贫困,母亲在6年前挑水不幸落水身亡,父亲一只眼睛失明残疾,这几年全靠挖煤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全家的生活。家里还有年近八旬体弱多病的爷爷奶奶需要照料,而家中还有年仅10岁、8岁的两个妹妹。

      住院期间,爷爷为了来医院探望孙女,每天要凌晨3点起床,然后赤脚步行20多公里来到医院,奔走6、7个小时,只为节省那区区7元的车费。

      住院的医疗费用成为了女孩能否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时最大困难,就在这个危急时刻,不少热心网友在包括红网在内的各大网站上转发安安的悲惨境遇,许多网友跟帖替安安祈祷、为她祝福,并纷纷解囊相助。

      “前些天听闻这件事,今天看到这个帖子,才知道事情这么令人发指,令人非常非常伤心难过。期待早点公布捐款账号,让在外地的张家界人也尽点力。大家一起为小姑娘做点事吧!”一为名为“翡翠”的网友呼吁道。

      “网友“虎豹英雄”则感慨地说:“看到那小女孩悲剧场面,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可怜的孩子啊,才12岁啊,天下父母都是养有儿女的啊,希望组织募捐活动一定要救治好孩子,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惩凶手,此凶手不枪决不平民愤,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孩子报仇泄恨。”

      截至6月5日10时30分,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记者罗彩霞为小女孩筹款所发的微博已被转发了近4万条,包括姚晨、陈法蓉、陈坤也纷纷转发了她的微博。

      “我是在QQ群里看到关于安安的消息的,6月1日发微博的时候,还没有多少人转发,但现在已经这么多了,真的很意外。”罗彩霞表示,通过微博传递爱心速度很快,但也需要一个有公信力的组织来做这个事情。她将于11日左右赶赴桑植县,“一是探望安安,另外也是为了弄清网友捐款的明细,确保大家捐赠的每一分钱都用于安安的治疗。”

      安安的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已收到各类捐款十万元,还有不少素昧平生的网友不时地到医院探望安安。他说,安安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医院医疗水平有限,希望能凑到钱后到长沙治疗,但那“至少需要四、五十万”。

      “现在最要紧的,是让安安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之后还需要对她进行长期的心理疏导。这么小的孩子遭受这样的苦难,需要长期的关怀和爱。”罗彩霞说。(来源:红网 记者:廖洁 袁菁芸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衣冠禽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6-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微薄上见了

    的确很触目惊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7 07:43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6-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杀了那个禽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2-12-21 00:58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凶手,剁了他都觉得便宜他了,妈了个八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2-19 10:57
  •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连禽兽都不如,我正吃早饭呢···吃不下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对他这样处理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火毛
    2018-7-23 19:41
  • 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了都不解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