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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无证醉驾斑马线撞人致死,义乌公安局对其仅处15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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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7-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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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news.qq.com/b-1001024024/238954.htm
    一直以来,我为义乌而骄傲,因为他是我的故土,但在今天,面对这片热土上发生的一件事,我却满面泪痕,不得不哭。我俯望这片大地,在这片热土上那些高楼与大厦,那驰名中外的小商品城,在此一刻,都显得灰暗而不在有生气。因为在几天前,这里发生了一起令人不耻的一幕,一位名叫吴晓莎23岁的女孩,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急驰而来的汽车撞倒在地,而肇事车辆当场逃逸,两天后该女孩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女孩在三年前父亲早逝,母亲与她相依为命,她在半年前刚从义乌工商学院毕业,不久前找了一份文书工作,她的美好人生刚刚开始,然而在几天前却被无情地扼杀了!
       关于肇事者的身份以及过程,在各大论坛中已经有详细的描述,题为《无外无证醉驾,撞死女孩仅处拘留15天》。只是在此一刻,对于义乌市公安局做出的对外藉司机,在醉酒且无证的情况下,撞死了人且逃逸的事实证据面前,居然在其处罚单上做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我不知道这种规定从何而来!难道仅仅因为对方是外藉人员,中国的法律就不适用他了吗!
       刚在几天前,河北大学发生了“我爸是李刚”的危害共公安全的恶性事故,然而今天在义乌发生这一幕,却做出于理于法均不符的认定,难道这名老外“我爸叫老妈”不成?
       无证、醉驾、斑马线、撞人致死,这样的情节难道还构不成犯罪,试问义乌警方是出于哪一方面考虑做出不犯法的认定?难道仅仅他是外藉人员,就打着友好交往的旗帜在法律面前网开一面?难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仅是一句空话,一句屁话!
       该车不是肇事者本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主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明知对方没有驾证且醉酒的前提下还借车给对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贴子中看到的一幕,该车主之弟嚣张之极,有若河大的“官二代”,有本事去找老外!仅仅是因为生意上的关系,因而借车于无证且醉酒的外藉人士,明知的前提下就有犯罪的间接故意,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今,义乌市公安局的一纸认定,却使相关人员逃脱于法律的惩罚。试问,天理何在!公义何在!
       我曾经深爱这片热土,为这片热土的繁荣而欣喜,但在今天,面对一起因外藉 人士造成的恶性交通故事,当地执法者居然以现出那副媚外的嘴脸,置公义不顾,置法律不顾,置国法不顾,充当起汉奸走狗的角色,令人不胜唏嘘!
      下附论坛贴:
      
      事实经过:
      
       10月18号晚9点在稠州路信联附近路段,一个二十三岁义乌廿三里女孩过斑马线时被一辆严重超速的小车撞倒,飞出20多米。那个小车司机停都没停就逃走,还好有热心人记住车牌号码并报警。肇事司机是一个老外,无证并且醉酒驾车。他把车丢在青口。肇事小车是义乌本地车。被撞的女孩被120送到稠州医院后,情况很危重,重度颅脑损伤,肝脏破裂,当晚动手术输血达4500CC,瞳孔放大,四肢粉碎性骨折,手术时间长达5个小时。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
      
       你们说这司机还是人吗?他也有家人,为什么会这么没有人性?还有这义乌车主明知老外没驾照还把车借给他?可恨的这司机把车丢掉后居然若无其事一样回到他住的酒店,而他住的国际大酒店离车祸现场不足50米。
      
      
       这女孩家是一个低保户,父亲三年前因为肝硬化去世,她那时读高三快高考的时候。她妈妈刚刚恢复一点过来,又要禁受这打击,情何以堪?而小姑娘正豆蔻年华,大学刚毕业,刚参加工作,人生美好时光刚开始,唉肇事司机酒精含量2.13mg/ml,无有效驾驶证。超速,交通逃逸。斑马线上撞人,难道区区15天拘留?时间过去了5天,受害者还躺在稠州医院重症监护室了,至今没有苏醒过来。生死未知。而作为浙GR616F车主,即未到医院探望,也没有向受害者表示歉意。天理何在!!! 24号,,医生说不行了,可怜的孩子走了..........
      
       为什么这没人性的老外要无端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天理何在?公正何在?家属没别的要求,只要求严惩凶手!只要求交警部门公正处理!因为受害者家里即没有经济实力,也没有像李刚那样的亲戚权贵.谢谢这么多热心人的支持,大家口口相传,让更多的民众知道这件事!
    ===================================================================
        另摘自腾讯宾语廉政空间
        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传媒学院08级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李启铭醉酒驾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内致大一新生陈晓凤死亡,另一名女生受伤。
       两天后的10月18日晚上,另一名花季女孩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严重超速的小车撞倒,飞出20多米。前天(10月24日)上午8时,这名叫吴晓莎的女孩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网友“心相印”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今年23岁的吴晓莎是义乌廿三里人,家里是低保户。吴晓莎的父亲3年前因肝硬化去世,留下母女俩相依为命。半年前,吴晓莎从义乌工商学院毕业后,刚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
       18日晚上,吴晓莎下班吃过晚饭后,正准备去公交站,没想到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灰色的本田锋范小车撞飞。
       据了解,车祸发生后,肇事司机不是立即救人,而是把车丢掉后逃走了。有好心人记住“浙GR616F”车牌号码并报警。
       事后得知,肇事司机是玻利维亚人,叫MARIO。车子是向一位中国朋友借的,牌照是本地的。
       经过检测,警方发现MARIO的酒精含量达到2.13mg/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交警透露,肇事司机没有驾照,又是醉酒,斑马线上撞人,而且还有肇事后逃逸现象。
       19日,义乌市公安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名老外行政拘留15天。
       被撞的女孩被120送到稠州医院后,情况很危重,重度颅脑损伤,肝脏破裂,当晚动手术输血达4500CC,瞳孔放大,四肢粉碎性骨折,手术时间长达5个小时。10月24日,吴晓莎离开了人世。
       据了解,义乌车主明知老外没驾照,还把车子借给他。车祸发生后,撞人老外把车子丢在现场,若无其事地回到他住的酒店,而他住的国际大酒店离车祸现场不足50米。肇事老外的冷漠,使伤者错过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
       更冷漠的是浙GR616F的车主。事发后,车主一直没有露面,既不到医院探望伤者,也不出面道歉。在吴晓莎离开人世后,有网友给车主的弟弟打电话,车主弟弟居然说“这个事情不关我的事,要找找老外去,又不是我撞的”。
        ====================================================================================================
    1.jpg

    美丽的女孩只在人世间划过23年的生命时光

    2.jpg

    该处理决定上写着:机动车辆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行为,试问该决定的执行者良心在哪里?


    3.jpg

    23岁的吴晓莎生命终结在斑马线上!
    强烈要求上级部门介入,针对该决定的办案人员予以严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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