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22-1-29 17:30

天台警方查获800多箱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9人被拘!

临近虎年春节,年味渐浓,提醒大家欢度佳节的同时时刻谨记,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轻则违法,重则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连日来,天台县公安局办理多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收缴烟花爆竹800多箱,9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下阶段,我局将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1月20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安全检查中,发现中山西路某香烟店内储存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同日,民警在赤城路某便利店内也发现违法存放的烟火爆竹。1月26日,民警再次在环城东路某副食店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三处共查获烟花爆竹100多箱。
1月26日,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大户丁村某超市查获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50多箱。
1月27日,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南兴路某便利店查获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15多箱。
1月24日,白鹤派出所民警查获辖区内某体育品牌销售店内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300多箱。
1月27日,三合派出所民警在下峧村某副食品店仓库内查获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200多箱。同日,民警在亭头村某超市内查获烟花爆竹14箱。





目前,天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对上述查获的800多箱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对涉案人员杨某、潘某等9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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