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19-3-15 11:02

天台县获评第一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蓝天白云,民之所盼。3月11日,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了关于2018年清新空气示范区的评价结果,天台县获评第一批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我们看看2015年至2018年

   天台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数据:

2015年天台县优良率为92.8%
2016年天台县优良率为92.6%
2017年天台县优良率为95.3%
2018年天台县优良率为94.3%
总体来讲,2018年我县各项因子均达到二级标准,近四年来环境空气6项监测因子均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天台县环境空气质量逐年不断改善。

下面
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我县是如何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的

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全县6家电镀企业整合为一家;对全县15家烧结砖窑进行整治提升。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按时完成545家企业评价分类结果并对外公布;全面落实各项差别化政策,实现有效资源的精准配置;全面启动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一三五”行动,截止2018年12月份,已全面完成132家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改造提升,共盘活土地97亩,腾出用能1400吨标准煤,新增税收998.37万元。

■加快推进“散乱污”“低小散”企业综合整治。

全县72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两断三清”关停到位,整改完成率为100%。同时完成112家“低小散”整治提升工作,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15家。

工业废气治理
■大力贯彻“十百千”工程。

开展浙江德斯泰塑胶有限公司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编制印发了《天台县2018年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方案》。全部完成医化7家、涂装10家治理工作,完成113家橡胶行业整治工作。6家企业已完成煤改生物质清洁化排放改造,并全部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

■实施VOCs重点区域“销号”。

完成天台县医化区域、天台县机电涂装区域两个重点区域整治“销号”任务。

■加强VOCs治理的长效管理。

出台了政策,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防治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2018年天台县共新建天然气管道20.142千米;2018年度天然气供气总量为1836万m3。

■严格耗煤项目准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根据《天台县工业用地项目综合管理办法》,对工业用地项目准入实行联合评审制,对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的所有耗煤实行零准入。

■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到2018年底,全县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包括八两线—天台山东路—玉龙路—规划104国道—合和路—三茅溪—G15W高速公路围合区域,面积共计20.3平方公里。经多部门联合努力,全县已完成淘汰燃煤锅炉777台。

■加快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和提标改造。

严格执行燃煤电厂地方排放标准,深入推进浙江红石梁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和6台煤改生物质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和运力结构。

2018年全县新增及更新城市纯电动公交车50辆,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比例100%。新建客运中心充电站、旅游集散中心充电站、街头充电站3座充电场站,共计新建充电桩位74个。

■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排放控制。

我县2018年已完成2592辆老旧车淘汰。

■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完善油气回收。

用地结构调整
重点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医化行业搬迁,目前天新药业已全面关停,圣达生物已完成搬迁用地出让并进场施工,天台药业已明确搬迁地块。
重大专项行动
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医化、涂装、橡胶等行业废气治理工作。结合区域销号工作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废气治理,至目前,已完成坡塘、八都医化区块全部7家医化企业VOCs整治提升工作,并完成医化区域销号。出台政策要求各相关乡镇(街道)开展定期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防治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效。
重污染天气应对
编制了《天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了天台县范围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体制机制建设和部门联动
成立了天台县“五气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美丽天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合作。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与三级网格(乡镇街道)之间的联系。
大气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
天台县设有天台县环境监测站,具有国家认证的监测资质,具备58项水质和31项大气检测能力。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设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驻县环保局驻点办公室,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及各联络办公室职责,提高我县环境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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