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4 发表于 2011-8-5 08:32

关于对聚兴商贸队李凯处罚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jasmine-4 于 2011-8-6 09:53 编辑

      经2011年天台足球联赛赛事纪律监督小组研究决定,对7月31日聚兴商贸队对阵荣远房产队时李凯的过激行为处以停赛两场并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希望各个球队引以为戒。

三角街上看美女 发表于 2011-8-5 08:40

{:9_349:}

野马 发表于 2011-8-5 10:10

啊哼

Arsenal 发表于 2011-8-5 11:07

还罚钱啊? 哎
停赛就差不多了,毕竟不是职业联赛         

芒山老官 发表于 2011-8-5 12:27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KAKA22 发表于 2011-8-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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